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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份學員致國務院及人大常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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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國務院、人大常委會的領導們:

你們好!

我們是一些法輪大法的修煉者,看到10月27日新聞聯播和10月28日《人民日報》刊登的有關法輪功是X教組織的文章,我們深感震驚,並且對此決定深為遺憾。因為從我們這群大法弟子這幾年修煉的親身經歷和我們所接觸到的其他法輪功真修弟子的行為表現來看,我們認為,首先法輪功就像李老師所說的不是X教,更沒有任何組織。

我們的師父為了將大法在人間弘傳,使更多的人從中受益,不圖任何名利,不求弟子和社會的任何回報,完全是處於對眾生的慈悲,使數以千萬計的人們從大法中受益。但是,我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位公民,我們本著對祖國的一片赤誠之心及對國家領導人的信任,覺得自己應該站在公正的立場上把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反映給國家的有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同志,這不是為了對師父使我們身心受益的回報,而是為了替國家著想,我們修煉法輪大法的目的其實很簡單,就是想做一個好人,以至昇華到一個比好人更好的人,所以我們是本著「真、善、忍」的原則反映真實情況的。如果我們不說真話,不把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反映給各位領導們,不把能使國家人民精神文明水平和身體素質得到很大提高的功法的真實情況反映出來,那才是沒有按照一個好人的標準來做事,那才是沒有為國家的利益著想。

我們想向領導們反映以下幾個問題:

(一)、法輪功沒有任何組織形式,也沒有任何「邪」的東西

法輪功是鬆散管理,我們只是每天早晨在一起煉功,晚上在一起學學法,輔導員也只是義務為大家服務,為新學員糾正動作而已,都是不計名、不求利的。在社會上我們都是社會中的一員,都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與常人不同的就是每天早上煉煉功,處處都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我們沒有任何花名冊,在一起煉功多時仍不知道其他人的姓名和單位,而且學法輪功也是來去自由的,每天來的人也是時多時少,這與所說的「組織」完全不是一回事,從任何角度也不能稱其為「組織」。
另外,更重要的是,法輪功是教人向善,告訴人們宇宙的最高特性是「真、善、忍」,只有順應宇宙特性的人才是真正的好人,法輪功的真修弟子人人都在修煉自己的心性,修去自己身上不好的東西,處處要求自己在社會上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從我們中的許多人來說,修煉前後身心發生巨大變化,我們現在雖然同其他真修弟子相比做得還差得很遠,但同自己修煉前的過去比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整個判若兩人,從自私、狹隘的人變成現在能容忍別人、體諒別人的人,同時身體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有些人原來有各種疾病,煉功後都不治自癒,從這一點來看,法輪功哪有一點邪的成份?同時還要求任何真修弟子都不能用大法來掙錢,如果那樣做就不是大法弟子,這在目前社會道德急速下滑的時代,越加顯露出它的可貴,它是最正的功法,所以,我們認為,把法輪功定為「邪教組織」是一個完全錯誤的決定,因為它既不是組織,也不是邪的東西,相反,它卻是在客觀上能使人心向善、社會安定、能提高人民身體素質的一個最好的功法。

(二)、法輪大法使數以千萬計的人們身心受益

法輪大法使數以千萬計的人們擺脫了病痛的折磨,從此成為一個身體健康的人,這不僅為個人帶來了幸福,而且也為國家減少了大量醫藥費。這些人不僅身體健康,同時他們也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明白了宇宙的法理在制約著一切,他們會要求自己去做一個好人,比好人更好的人,那麼社會上有這麼多的「雷鋒式」的好人,這對於國家是一筆多麼巨大的精神財富,這些人是國家社會穩定、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

(三)、大法要求任何真修弟子都不能用大法的名義掙錢

法輪大法要求修煉的人要修去所有的執著心,這裏面也包括對於名、利的執著,而且這也是人最難去的一顆心。

法輪大法明確規定任何輔導站都不能動錢,任何人都不能以大法的名義去賺錢,否則,就不是大法弟子。既然這樣明確規定了,那麼那些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大法弟子,而實際上不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背地裏賺大法的錢、賺學員的錢的人能是一個大法弟子的行為嗎?雖然這些人嘴裏還聲稱自己是弟子,但不按師父的要求做,沒有師父管的人還是真正的大法弟子嗎?所以他們的行為只能由他們個人來負責,而不應該也沒有理由將他們的個人行為歸置於大法上,這些人如果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所受的懲罰也是應該的,因為其人根本不是一個大法弟子。

(四)、法輪大法不治病、也不讓學員給人治病

法輪大法不治病,也不讓學員給人治病。但是真正修煉的人帶著一個有病的身體是修煉不了的,所以師父會給真修弟子調整身體,但師父明確規定: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不能入班,可有些病人聽說師父會給學員調整身體,就帶著治病的心來煉法輪大法,這樣的人能是法輪大法弟子嗎?帶著這麼強的執著心來治病,不會有師父管。這些人認為,他們不吃藥,師父就會管,其實師父看的是人心,這些人表面上不吃藥,但想治病的執著心一點都未減弱,師父能管他們嗎?那他們自己不吃藥出了問題,能說是大法造成的嗎?還有自己是精神病人和有家族精神病史的人也來煉功,那麼這些自己意識都不清的人,做出了甚麼不正常的行為那也只是一個精神病患者的行為而已,也不能歸於大法,另外,師父明確指出,殺生是有罪的,自殺也是殺生,有些人自稱是修煉人,但不按照要求做從而自殺的行為也只能由其個人付全部責任。

(五)、法輪大法在任何時候都絕對不參與政治

師父要求大法弟子在任何時候都不能為政治、權勢所利用,絕對不參與政治。

我們大法弟子看到社會上一些國家權力機構對大法弟子採取一些不公正的待遇,做出一些錯誤的決定,本著一顆希望解決問題的想法,本著一顆善心,而不是與政府作對的想法,採用國家允許的上訪方式向國家各級領導機關反映情況、指出中肯的建議,這本身就是處於對國家的信任,對政府工作的支持而做的,而這種行為又是大法弟子個人的一種自發的行為,所以這根本就不是有甚麼勢力,有甚麼組織的支持所為的。

法輪大法使如此多的人身心受益,正面的例子數不勝數,我們建議各位領導如果想全面詳細地了解法輪大法,了解學員的修煉體會,可以去INTERNET 網站:
https://www.minghui.ca
了解。我們以上幾點是就個人的修煉體會談一點對法輪大法的認識,供領導們參考。

信訪部門存在的一個原因,是希望公民通過國家信訪部門向上級領導部門反映自己的意見和想法,以便國家機關和領導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我們堅信國家的領導人更是勇於承認錯誤、改正錯誤的典範。我們堅信國家一定回糾正這個不正確的決定,但我們之所以馬上提出自己的想法是想讓國家早日認識到在法輪功問題上的認識和決定是不明智和欠考慮的。以使國家和人民少受損失。殊不知我們國家現在與發達國家之間還存在著相當的差距,要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需要我們這一代人的努力,在國家財力人力還不發達的情況下,動用如此多的財力來對付一個根本不存在的、自我假想出來的所謂「敵人」,這不可以不說是一件勞民傷財的事,如果用這些財力、用人們修煉法輪大法後節省下來的醫藥費去資助希望工程、資助下崗職工,用這些人力進行國有大中型企業改革,豈不是一件更好的事情嗎?

最後再一次希望領導們審慎處理法輪功問題。

部份北京大法弟子
199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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