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黑暗的日子裏,我時常半夜起來學習大法,懷念在外面集體學法煉功,看師父講法錄像帶,在一起相互交流的美好日子。我總想黑暗是暫時的,光明一定會來到!宇宙的真理必將戰勝邪惡。在這一期間我聽到了海南島學員不怕重重壓力堅持到外面集體煉功,並聽到有的學員在拘留所堅持煉功的事蹟而倍受鼓舞。我認識到沒有磨難怎麼能提高?自己是大法中的一分子,當大法在人間遭到如此不公正的踐踏,心被深深地刺痛。師父在《佛性無漏》這篇經文中指出:大家一定要明白,我給你們留下的修煉形式是不能改變的……使我更加堅定,愈是在困難的時刻,愈是在重壓、阻力面前越要走出去煉功。清晨5時,我去往日的煉功點,聽不到那熟悉的煉功音樂,看不到大家圍坐一起打坐的情景,只有幾個人做一些拍拍打打的動作,我的心非常難受,對那幾個練拍打動作的老人,可憐之心油然而升。我就地而坐,心態詳和地煉功,突然一個聲音響起「煉法輪功的反動派」,我煉功不動,面帶祥和之意,堅持煉功。
我覺得一個人走出來力量太小了,應該告訴更多的功友出來。有的功友離我家很遠,我一遍一遍地同他們共同交流,同時為了讓更多的功友走出去,站出來護法,不定期地將網上的文章、法輪大法公告欄公告及時地複印出來,盡可能傳給更多的功友,讓他們知道一些情況,使之受到鼓舞啟發。當我看到眾多的外地學員拋家捨業、義無反顧地到北京上訪、護法,更是信心倍增,我想辦法租一些房子,讓更多的人住下,在同這些外地學員交流中,我更感到他們給北京學員起了帶頭作用,我把看到聽到這些真實的情況告訴北京的功友,希望他們也能站出來,走出去!
我於99年8月份、9月份先後給單位和國務院信訪局寫信反映法輪功真實的情況,要求中央撤銷對李老師的通緝令,撤銷將法輪功打成非法組織的錯誤決定,立即釋放被無理關押的法輪大法弟子!並於10月13日、15日到國務院信訪局上訪,實事求是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可是遭到無理的圍攻。接待我的不是信訪辦公室的工作人民,而是便衣警察,他們不出示任何證件,一見我像煉法輪功的人,就遭到突如其來的圍攻強行往車上拉,當時外地學員比較多,我又走在他們的前頭,一名便衣警察,便盯上我,強行拉我的左胳膊往車上推並說:你是領頭羊,帶著一幫外地煉法輪功的人衝擊國家機關,聚眾鬧事。當時我義正詞嚴地說:「你是國家工作人員,說話要實事求是,我們並沒有衝擊國家機關,是你們把我們強拉帶拽,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是法制國家,國家工作人員也有自己的規章制度。」但他仍然怒視著我,不放我胳膊,並說對你們法輪功煉習者就這樣,就這樣我被他們推上了車。
15日我又去上訪,正當我向群眾弘法時,幾名便衣立即打手機,很快出來一個警察,問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回答是,他叫我跟了進去,結果把我帶到信訪辦旁邊的一個派出所,在那裏經過一番審訊我被派出所帶走。又經過一番審訊押送到朝陽分局下屬拘留所。進去第二天我被帶上手銬,警察審訊我為甚麼去國辦?我如實回答,憲法有條例,公民有權利通過正當途徑向國家有關政府部門實事求是反映法輪功情況。他卻對憲法一無所知,我說:你我應該學憲法。他卻非常不講理地說:我不學憲法,我這裏有治安管理條例。你犯了擾亂社會公共治安罪。我說我沒打、沒鬧,沒違反交通規則,何罪之有?憲法是國家法律,是根本法律,任何政治各部門,以及執政黨,都應以憲法為準則。可他卻氣勢兇兇出言不遜!
99年10月26日上午9時左右,我同功友去天安門廣場到人民大會堂南廳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辦公地點反映法輪功不是邪教。當時我們坐在廣場西側草坪的水泥台階上,大約有20多人也坐在那裏。正當我們休息時,突然兩名武警戰士跑到我們跟前,不講理地大聲說,都站起來上車,快!快!說著就拉其中的一個功友。我說,我們坐在這裏好好的憑甚麼抓我們?其中一個戰士說:你們是煉法輪功的,今天是你們的吉日,所以上車。我並不理解他所說的「吉日」甚麼意思,我只是說我們沒犯法,沒做壞事。可是他根本不聽,過來就拉我的左胳膊同時上來兩個便衣警察,同時拉我推我,我義正詞嚴地說:「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不能憑白無故抓人。」這時上來很多遊客,他們自己知理虧,只好放掉我並威脅我說:不准再說話,否則你就是在聚眾鬧事,他們無可奈何地放掉了我,我知道他們心虛,怕中外遊客知道他們是在無理抓人,侵犯人權!如果我有罪,哪怕上來的人再多,他們也可以理直氣壯地抓我,當時一名外國記者親眼看到了這一切,他出於對我的同情和關切,當時採訪了我。我如實地向他反映這一經過,並告訴他我是法輪大法修煉者,並真實地向他反映這一過程,回答他向我提出的所有問題,我請他真實地向全世界反映剛才發生在天安門廣場的這一幕,並向他講法輪功從來不參與政治,因為政治是最骯髒的,法輪功真正的修煉者將用自己的生命和熱血保衛法輪大法捍衛宇宙真理,喚起世人的覺醒,使善良的有緣的人得法!此時和我同去的兩個功友,同坐的大約十幾個人也被抓走,天安門廣場應該是北京的象徵,和平的象徵,正義的象徵,人民英雄紀念碑就聳立在這裏。可是在這裏很多大法弟子被抓走,正義何在?真理何在?人權何在?!
10月28日下午4時左右,我去自己的老家看望住在那裏的外地學員,一進村我發現兩輛警車,我明白了我的功友已抓在車子上了,我立即通知住處的學員,但卻被房主留下,我對房主說不要害怕,經濟損失由我來負擔,並稱讚他做了一件好事,我被拘留在派出所,和我一塊去的共有40多人。在那關押一夜後,我又被送往另一個派出所,管片民警對我一再勸說:你那麼大歲數了,又不是負責人,又退休了,你也要為自己的愛人、兒子的前途考慮嘛!不要給別人找麻煩,就在家煉不出去不串聯,我們就不送你去拘留所,然而我不動心,他們又叫我的愛人來做工作。
我同我的愛人結婚26年了,有一個可愛的兒子,我們夫妻相愛生活幸福美滿,但自從煉法輪功打為非法組織後,我愛人受局勢的影響,勸我不要煉了,見我不動心,又拿離婚、派出所嚇我,我說:我修的是法輪大法,李老師叫我做好人,這麼多年你也看見了,我的事情,別人不了解,你還不了解嗎?他說你為我和兒子著想嘛!我說正是為了叫更多的善良人得法,我才堅定修煉,堅定護法,必要時為大法可以獻出生命!他見我決心已下,無可奈何地說:怎麼離婚也不怕,死也不怕,這可怪了。他怕派出所將我送走,對我大打出手,拳打腳踢,順手用桌上一個鐵尺子抽打我的臉,叫我表示不煉和他回家,但我心仍然不動!就這樣我又第二次進了拘留所,在拘留所我又同關押的功友學法煉功,但要受到管監的痛斥,她從我的背後抓我的頭髮轉下來,來個倒栽蔥,我又站起來背論語,管教兩次用手掩我的嘴,然後拉到走廊裏叫我面窗而站,當時我無怨無悔心裏高興,在號裏我們向犯人弘法,犯人們都非常愛聽,主動詢問有關法輪大法的情況,聽後很多鼓舞,並表示出去也要煉法輪功,一名號長從功友身上發現師父的《洪吟》後看得津津有味、愛不釋手,我便向她講法輪大法如何好,她也聽也點頭,自從我們來到號裏犯人們情緒也悄悄起了變化,她們愛笑、愛唱了,只要有空就叫我們背《論語》、《洪吟》,我們在拘留所裏,通過小的空間遙望天空,天那樣的蘭,那樣的蘭,朵朵白雲在飄盪,從來沒見過這樣蘭的天空這麼白的白雲,我的心飛向天空,飛向更遙遠的地方,我在心裏默默地祝福師父好!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我相信嚴冬很快過去,春天一定會來!那時讓我們再相聚,共同迎接無比美好的時刻到來!
法輪大法的莊嚴和神聖定會展現在人類的面前!
北京法輪大法弟子
199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