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海關繼16日拒絕四名法輪功學員入境後,17日再將六名境外法輪功學員遣走。該六名法輪功學員中有兩名香港人,其餘則來自澳洲、馬來西亞等地。他們三天前抵澳,入住京澳飯店。這六名學員曾向澳門司警申請,希望19日在政權交接儀式場地附近的新華社分社門外公開煉功和請願,但司警一直沒有回覆是否批准,而這六名學員抵澳後亦只是在酒店房間內煉功,沒有公開煉功。
警員17日凌晨三時許酒店找到他們,當時沒有出示證明文件和搜查令,進房間後立即進行搜查,但甚麼都沒有搜到。事後學員們被帶到治安警察廳問話,四個小時後被遣返香港。學員之一的周勝表示,司警說他們沒有犯罪,但沒有解釋即時驅逐他們離開澳門的原因。另一位學員表示,澳門警方沒收了他的回鄉卡,而回鄉卡是大陸政府發給的證件,他不明白澳門警方何以沒收。(1999年12月19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