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去年12月18日,我去番禺洛溪看一個朋友,在回家的路上(洛溪大橋引橋下面)被番禺公安局政保科楊立紅(女)為首等人強行把我拉上車,直接送往沙灣拘留所。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無故拘留15天。
3.這一年多來他們對我跟蹤、電話騷擾、工作騷擾、家庭騷擾,不准我休假(99年已過期),平時節假日跟蹤更緊,親屬家眷跟著遭殃,甚至把丈夫拉到派出所。今年7月份我又申請探親,工廠負責人葉志剛寫我因違法被行政拘留15天,被廠方處以留廠查看行政,期間暫不安排休假。我質問他︰我從沒接到留廠查看的通知,並且違了甚麼法,於是他們馬上就整一份」關於給予劉金煥留用查看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