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16號清晨8時30分,我們一行三人乘上了從香港去澳門的船,準備在澳門回歸一週年之際,在當地用煉功和遞交請願信的方式,最和平地證實大法。
當我們入關時,我們被拒絕入境,海關人員讓我們站在一旁等。一會兒幾個人把我們帶入一個房間,並讓我們其中的一位弟子A,進到旁邊一個辦公室,讓她填寫資料,其中還讓她填寫她父母的姓名,隨後又說要她的書包。當發現書包中還要一個小包時,警察問她這是甚麼,她說:「我是法輪功學員,這本書是《轉法輪》,是我們天天不離身要看的書。」然後A又問:「為甚麼不讓我入澳門?」對方聽後很惱火,大聲說,你說甚麼?A又平靜地問了一遍以上的問題,對方不講話了,放她出來。
這時,警方讓我們一起跟他們走。我們發現他們是在遣送我們回香港。學員B說:你們為甚麼讓我們回去?我們做錯了甚麼事?是不是我們煉了法輪功?押送我們的警察一聲不答,靜靜地聽著。B又說:我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有著高尚的道德水準。現在國內公安迫害法輪功學員是不對的,我們是來向澳門特區政府講清法輪功真相的,我們沒有犯罪。我也順口說:這裏是「一國兩制」的澳門,法制的地方。你們警察最知法律,最知道甚麼是好人是壞人,你們不能像大陸那些警察知法犯法,不給我說出拒絕我入境的原因,我不走。
與此同時,我們也給面對我們的幾個警察一些洪法的資料,他們全都不敢收。
其中一個警察看我們不走,就讓我們到一個候船廳坐等。但幾分鐘後他又讓我們跟他走,送我們乘回香港的船。兩個女警察態度很不好,我說:我們不會無理取鬧,我們只問兩個問題:一、我們犯了澳門甚麼法?二、是否因我們煉了法輪功而拒絕讓我們入境。兩個女警察不由分說,就動手推我和另一個功友下手扶電梯。他們就這樣把我們送上船。一路上,學員B不停地與他們說:法輪功是最好的,你們一定要記住!其中一位男警察不斷的點頭。
我們的親身經歷又一次證實:邪惡之徒江澤民最最害怕的是至善至正的法輪功,它去澳門出席回歸一週年活動前,採用了最嚴厲的措施堵截最最和平的群眾,甚至揚言對法輪功學員和平集會煉功「採取一切手段予以禁止」。自12月份以來,已知先後有七名香港法輪功學員被拒絕進入澳門。
(香港學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