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2000年9月16日綜合消息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0年9月16日】 【大陸】 合肥學員大學副教授吳曉華被秘密送入精神病院

我是明慧網2000年8月18日北京合肥消息中吳曉華的妹妹,從9月12日中秋節清晨親友的電話中震驚地獲知,我姐姐吳曉華已於一個半月前被秘密從安徽省女子勞動教養所轉至安徽省精神病院關押,並每天被強行打針吃藥。整個過程被嚴密封鎖消息,不讓任何人包括家屬與其見面,直至病院向我姐姐的工作單位: 安徽省建工學院索要"醫療"費五千元時,才得知吳曉華現被秘密關押在精神病院被強行"治療"之事。

醫院是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的地方,但令人難以置信將友善謙和、身心俱健且具有高度文化藝術修養的大學副教授關押其中,並被強行打針吃藥這樣的事實。由此不禁聯想起侵華日軍731部隊的惡魔行徑,也想到網路上報導的法輪大法同修關押在精神病院被強行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有的同修甚至因此被奪去生命。我深為大姐擔憂。

在此我強烈呼籲家鄉有良知的醫護人員,嚴守你們的醫療道德,即使被要求這樣做,也應當拒絕將身心健全的正常人關押在精神病院的殘忍行為,尊重人權。

強烈呼籲大姐的學校領導,幫助你們盡職的部下;
強烈呼籲大姐的同事,幫助你們樂於助人的同伴;
強烈呼籲大姐的學生,幫助你們毫無保留、誨人不倦的老師;
強烈呼籲所有知情者、有關人士,幫助儘快從精神病院釋放吳曉華。

大姐的丈夫、兒子在等著她出來,她熱愛的教學工作和學生在等著她出來,她年邁的父母和弟妹在等著她出來。修"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沒有錯,她們不該被關押、不該被送進精神病院。

作為吳曉華的妹妹及同修,我們也將盡一切力量呼籲國內、國際社會所有善良、正義的人們,關注在中國遭受迫害的法輪大法學員,給予他們道義上的支持。

還我姐姐,還我"真、善、忍"的同修。

吳曉華的妹妹2000年9月13日



【大陸】長春市奮進勞教所絕大部份學員堅修大法

7月12日,吉林省司法機關將葦子溝、朝陽溝、奮進所的法輪功學員集中到長春市奮進勞教所進行集訓。方式就是對沒轉化的人員進行從嚴管理。正像一位管教人員說的:你們有屁股,我有鋪板,看能坐壞誰。每天大約要坐上14個小時左右。180cm長的小床坐上六七個人直著腰,手要背到後邊去,不許動彈,將12個人都擠在一條寬只有十幾公分的長凳上,由於人多將凳子都壓斷了,他們就換一個繼續讓學員們騎上去,一坐就是幾個小時,連喘氣都費勁。名曰:串糖葫蘆。七月份氣溫高達30多度,有時他們故意將窗子和門都關上,室內悶熱。他們值班的就到走廊裏看著室內的學員,當開門時熱氣撲臉,學員的衣服都濕透了,他們有的身上長了疥瘡,有的人屁股都坐爛了,可還在堅持著。有個功友說:"只要能證實大法好,就是粉身碎骨也值得。"還有一個功友說:"哪怕是世界上只有一個修煉的人也應該是我。"他們都在默默地承受著。等待著那些迷在常人中的人儘快覺悟,那些還在作惡的人早些醒來,忍受著常人絕難忍受的痛苦。

在奮進勞教所二大隊,三個班共有法輪功學員78人,絕大部份學員都在堅修大法。其中1人由於"頑固不化"押在小號,很多由於沒寫"決裂書"、"保證書"、"悔過書"還在嚴管班每天坐板14-15小時,有的人屁股都坐爛了,有好幾個人身上長了疥瘡。管理他們的也都是從其它隊抽調出的犯人。嚴管班的人不允許家人及親屬探視,而且不知是執行上級的指示,還是所裏的自行規定,法輪功學員一天不轉變就再加兩天刑期,上月的分(加1分則加一天刑期)已經報上去了。目前已有學員勞教期滿,但只因他們拒絕寫"決裂書"、"保證書"、"悔過書"之類,堅修大法而被加期,有的加七十到八十天,有的加幾個月,不准釋放。即使這樣,隨著師父《理性》、《去掉最後的執著》經文的發表,越來越多的學員覺醒,開始向管教人員索回"決裂書"、"悔過書",目前在那些曾經"決裂"和"悔過"的學員中,絕大部份已表示要繼續堂堂正正地堅修大法,而不搞甚麼文字遊戲。

這一趨勢令已取得"轉化成績"的管教人員,惱怒而無可奈何。



【大陸】利用機會 轉化迷中人

八月二十五日某省「召開了」法輪功寬嚴處理大會。在這次會議前,這裏熱鬧非凡,方方面面的領導來這裏做我們的轉化工作,要求寫三書(揭批書、悔過書、保證書)可以得到減期,揭批深刻的可以和家人團聚等等。但絕大部份弟子堅修大法心不動,並利用這次機會「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經文《理性》)他們開始不斷地妥協、變化方式方法,先是由三書變成了一書(保證書);接著又說只寫「在這裏不煉功」也行;最後無可奈何地說,由於在這裏不讓煉,所以……。學員們非常清醒,不但沒有被這一切所迷惑,使這些領導中本性尚存的那一面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振撼,對迷中人可能真的是一次轉化。



【大陸】發生在齊齊哈爾雙河女子勞教所的暴行

幹警執法犯法,違反國家關於對勞教人員不打罵、不體罰、不虐待,人格不受侮辱的政策,對法輪大法弟子施行慘無人道的體罰、虐待。情況如下:

1 毆打
當勞教大法弟子堅持煉功,背經文時,警察便親自動手或指使刑事犯毆打大法弟子。有時把弟子打得遍體鱗傷,有時把弟子捆起來強行其跪下幾個人一起打。

2 灌食
當大法弟子絕食時,警察便指使手下人或刑事犯強行給弟子灌食,他們捏著弟子的鼻子掐著臉,用腳踢。用筷子捅舌頭,將弟子嘴。嗓子。臉都弄破了。同時還罵著。威嚇著。

3 "反省"
為逼使大法弟子作出"不煉功。不絕食。不傳抄經文"的保證,警察對被勞教的大法弟子施行"反省"(既反綁著雙手蹲著被銬在床腿上),除吃飯。上廁所外,不分晝夜折磨。夜裏只能蹲著睡覺,有些弟子被銬壓連續20多天。30餘天之久。如態度不轉變,就給吃"小號飯"(一頓飯一塊發糕,不讓喝粥),或將手銬銬得更緊等,管教還說這已經夠照顧的了,再不改就給吊起來,不讓睡覺。有些大法弟子隨後被剝奪了幾夜睡覺的權力,幾天洗漱的權利。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