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被迫害的部份大法弟子的簡單情況
李秀普,女50歲,原鎮平縣玉器廠員工,99年7月因進京上訪被鎮平派出所拘留,1個月後取保候審,罰款1000元,10月份在家再次被捕,後被勞教三年,現關押於河南鄭州十八里崗女子勞教所。
曾某,男,30歲,鎮平縣人。99年10月份進京上訪,後被抓判勞教一年。
李克鈴,男,鎮平縣楊營鄉農民。99年10月份進京上訪被遣送回鎮平拘留所,1個月後被判勞教2年。
孫國臣,男,鎮平縣人。99年10月進京上訪,判勞教2年。
羅平,女,69歲,鎮平縣五金工廠退休職工。99年7月以後,她仍堅持大法修煉,以自身經歷前後三次進京證實大法,均被遣回本地。因被拘留後堅持煉功,管教命犯人給她帶十幾斤重的大腳鐐,還有讓人站不了、蹲不了的"撐子銬"。當天羅平絕食抗議它們的惡行,就這樣被銬到第4天,她的手臂已經腫得是平時的2倍,儘管這樣,管教又命犯人用鐵絲再拉緊"撐子銬",還說:"越緊越好!"它們見羅平一直絕食,便讓幾人按著她灌食,一個姓彭的所長說:"死了都沒關係,馬上送火葬場!"其邪惡程度令人髮指。
姚某,女,40歲,鎮平縣人。99年10月25日進京上訪被拘28天,罰款2000元。
2000年正月29日再次去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被遣送回鎮平。她在獄中每天要幹至少10小時活,有時甚至徹夜不睡加班。因為不背監規,被管教命人戴上腳鐐,因堅持煉功而帶上背銬,在獄中絕食而被強行灌食。3個月後宣布無罪釋放,但被勒索費用1600餘元。2000年10月27號她第三次進京,被送到駐京辦事處,後被功友領走。至今仍在北京為大法講清真相做工作。
范汝珍,女,58歲,99年10月26日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27天,罰款2000元。2000年2月6日在進京上訪途中被遣送回去。因堅決不寫悔過書被拘長達3個月,在獄中絕食被強行灌食。後家人要求釋放,被勒索1000元罰款。12月22日第三次進京證實大法被地方帶走,至今仍在磨難中。
魏花榮,女,36歲。99年12月25號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1個月。2000年2月6日二次進京證實大法被帶回本地,拘留了3個月,並罰款1000元。7月21日,魏在家被警察強行帶走,摩托車也被公安搶走,家人不知其去向。2000年10月份進京證實大法被帶走,11月左右被帶回地方關押。
至今仍被邪惡關押的鎮平大法弟子有:羅平、魏花榮、劉國芳、王榮、焦芝雲、宋小平、王桂芳。
呼籲社會各界正義人士給予聲援和關注。強烈要求當地機關儘快釋放被非法關押的無辜大法弟子。
註﹕所有的罰款都沒開收據。
鎮平惡人錄:
縣公安局長:王叢旭,迫害王改芝的主謀。
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劉金冶,邪惡的代表,在南陽市不批勞教的情況下,上下請客送禮勞教了4人。
指導員:李進,邪惡的棒子,經常打罵學員;
幹事:竇孔雲,邪惡勢力的骨幹;
縣看守所曹管教,(迫害王改芝的主要兇手);
縣公安局總機:(0377)5951280,5921273,5923902;
縣看守所總機:(0377)5928173;
縣城關派出所:(0377)592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