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各種宣傳媒體更好地為大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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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0月20日】兩年多來,大陸同修們在講清真象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中,最主要的宣傳形式是傳單。隨著正法進程的深入,同修們也越來越走向成熟。

大法的洪傳形式應該隨意所用,因為既然是大道無形,那麼人類的傳播媒介中就不應有哪個行哪個不行的框框,因為整個人類的一切都敗壞了,師父也是利用人類最淺白的語言在講法。

在任何一種形式中我們都應該做成最好,例如由最初的傳單發展到後來的條幅、高音喇叭、光碟、電子郵件等多種形式,大家也都是越做越好,尤其我感到國外的同修在這方面很值得我們學習,事實上也都是國外的同修起了主要的帶頭作用,建立大法網站、發行大法報張、建立大法廣播電台、製作電視片等等都走在前列。國內學員在這些方面則不僅僅受著客觀社會條件的限制,還有很大部份是自身的觀念突破、心性、境界有待提高。

國外學員衡量一件事情的標準是看對洪揚大法有沒有利,只要有利於洪揚大法的事情就做,從明慧網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在做的過程中也要突破一些觀念的障礙,但突破得比較快。國內學員衡量一件事情時第一個念頭往往是符不符合我修煉,換句話說,我這樣做了,別人看我們像不像修煉人。像不等於是,這種對表現的追求,多多少少受以前舊時代修煉的框子束縛,這一念之差做事情的後果就大不相同。

第二,我感到舊勢力安排了層層圈套,強加給今天的大法弟子和人,稍不注意就會符合了他們。「7.22」之前,國家對氣功做了所謂的「三不」規定,其中一條就是不宣傳,意思就是不在各種傳播媒體上宣傳氣功,這似乎成了合理的規定。「7.22」後,邪惡把一切宣傳媒體都封了,我們開始只有發傳單,發來發去,似乎學員默認了只有發傳單才是正常的,做成報紙或再向前推進倒不正常了,好像有參與政治的嫌疑,是不是潛在受那個「三不」規定的影響?「三不」本身對不對呢?媒體的基本職責是甚麼?不是宣傳所有人類美好的文化嗎?我感到默認那個「三不」規定和有些人默認流離失所正常一樣,都是默認邪惡的安排,我們應該流離失所嗎?難道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修上去嗎?根本不是。

造就宇宙一切的一部大法,重新給予包括人類在內的眾生生存希望的天法,人類所有的媒體都應該正面宣傳才是正常的,才是人真正應該擁有的文化氛圍,這也是大法弟子應該努力的方向。現在邪惡將這一切都破壞了,我們首先在心裏不能默認,然後才能清除邪惡的安排,開創新人類的文化氛圍及其傳播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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