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帶有的變異觀念,在生活中事事處處都能體現出來。如果我們善於把握機會,從生活中的小事、見到的現象入手,特別是在他們對某件事情感到不滿時,像與朋友聊天一樣,給他們指出這些都是人類變異觀念造成的,他們可能會容易接受。也就是說,我們應該把講清真相放到生活中的每時每刻,而不是劃分時間,甚麼時候是跟家人講清真相,別的時候就不是。其實,佛法可以破一切謎,「他能區分真正的善與惡、好與壞,破除一切謬見,而予以正見。」(《論語》)
常人現在已經意識不到自己變異了的觀念,在無知中造業。作為在我們身邊的人,他們有緣分在我們身邊,那麼我們就有責任,對他們更久遠的生命負責。當他們在生活中造業而不自知時,我們至少應該告訴他們這是錯的以及為甚麼是錯的,而不應該劃分甚麼是大業,甚麼是小業,對親朋好友對大法造的業去糾正了,而對生活中的小事體現出的變異觀念不去指出,一笑了之:他們是常人。
在國內時,九九年七二二以後,家人反應激烈。我認識到是因為自己長期以來對家人不能做到真正善意地為他們著想,看到不足之處也沒有及時指出。因此,下決心從丈夫做起,從倒垃圾這樣的小事開始到婚姻這樣的大事,告訴他一個人應該達到甚麼樣的標準。雖然當時他可能做不到,但是他開始知道正確的應該是怎麼做,而且看得出來他也在努力去做。慢慢地,我發現他開始把他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告訴我,希望我能幫他從法上分析應該怎麼做。有時他也坦言做不到,但我看到他在變。變化最突出的是他對大法的態度,從不相信到支持我。出國後,加上別的方面因素的促進,他終於得法。在與家人的交談中,我發現大法賦予了我們智慧,常人中的事情回頭一看一目了然。人在迷中,有許多東西他們自己也感到很糊塗。經常給他們分析,慢慢地他們會很願意聽。而且在遇到理不清頭緒的事時,他們還會主動聽取你的意見,這時只要我們抓住機會,他們的變化就在一點一滴中。在此過程中,我也看到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比如,有時只注重具體事情能否順利進行,認為告訴他肯定會受到阻撓,為了減少麻煩,少廢口舌,就瞞著他去做一些事,或者先斬後奏,而不是把這件事當作改變他的觀念的好機會。總之,講清真相不只是救度世人,也是我們自身的修煉過程。
在《轉法輪》中,師父多次提到「負責任」。在「誰煉功誰得功」這一問題中提到,在其它法門中都是度副元神,為甚麼度副元神呢?因為「人實在太難悟」,「所以人家想了:我何必度你主元神呢,他也是你,我度他不一樣嗎?(《轉法輪》)」,「可是它卻對人不公(《在紐約講法》)」。以前對神為甚麼還要做對人不公平的事不很理解。有一天,我悟到是因為神的變異。因為他有義務有能力去度人,可是他卻不願去盡到一個神應盡的責任,挑輕避重。《在美國東部法會上講法》中,師父明確指出:「我還發現人類發生變異是因為在很高層次上有相當高的物質發生了變異造成的,而這種變異的東西相當地頑固。在人這兒它直接的表現形式是和現在的年輕人那種表面行為有關,不負責任、吊兒郎當、為所欲為、……」。我意識到了我生命中的變異:怕麻煩,看不到希望就不想去做。其實,就是不想負起正法弟子的責任,總想做一些既有成效又不費勁的事。講清真相中,遇到理解的多說幾句,不理解的就不想去說了。這和過去神度副元神有甚麼差異呢?那麼當家人對我們不理解時,我們不能以一副無可奈何的態度來處理事情,而要捫心自問,在與家人共處的時候,我們是否盡到了一個正法弟子的責任?他們能夠與我們共處就是他們的緣分,我們能對世人慈悲,那為甚麼就不能對家人慈悲呢?他們也是世人,救度他們可能也是我們自身修煉中的一部份。當我們迴避這一問題時,除了情之外,是否還有自己變異的觀念呢?而且他們對於正法的態度都或多或少對弟子正法有一定的影響。因此,我認為在我們救度世人的時候,千萬別忽視了自己身邊的親人。
以上為個人體悟,拋磚引玉,望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