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有吃奶孩子的大法弟子,也要帶走,其它三名弟子說有法律規定:哺乳期婦女不能關押,他們才把她留下。後來聽說村上讓家人交押金才放回家。另三名大法弟子被連夜非法送往拘留所。夜晚風涼天冷,她們卻穿著單薄的衣服。
到了拘留所才知道是因為她們給政府寫了「勸善信」。弟子們問管教:「我們國家憲法允許民眾發表不同意見,我們學了法輪大法,身心受益,把心得告訴政府有甚麼不好,現在江澤民卻搞『一言堂』,有不同意見就打壓,甚至判刑,中國的人權難道就這樣表現嗎?你們知道我們寫的是『勸善信』,難道勸善還有錯嗎?」管教無言以對,只好說:「這年頭哪講理去。」
大法弟子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可絕食的第二天,拘留所的不法官員們「生氣」了,把一名他們認為是帶頭的弟子送到了教養院。並威脅其它二名弟子,繼續絕食也送勞教。絕食的第九天,醫生檢查說絕食弟子已在死亡邊緣,非常危險,要求馬上住院或回家。可他們卻說得過「十一」才能回家,又說,死不死算啥,沒人上醫院看護。終於這些不法官員們當著生命垂危的大法弟子說了實話:「沒甚麼大事,就是趕上『十一』,怕你們再上北京,就把你們先關起來省心,大家好過個好節。」一個圖「省心」,就非法關人15天,這些所謂人民的「公僕」 們有沒有想到被關人的家人怎麼過節。
可事情還不僅如此,過了「十一」,政法委與拘留所催派出所接人回家,卻遲遲沒音信,八天後才知道是村上的邪惡之徒向弟子家裏勒索2000元錢,家裏給不出,就這樣在15天的非法關押上又多關8天。國際法規定絕食5天釋放,可他們……
人權何在?大法弟子何罪之有?善惡有報是天理。正告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之徒立即停止犯罪,否則必將受到法律和天理的嚴懲。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5/16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