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君:
謝謝你2001年10月12日有關趙明先生的來信。
(丹麥)政府在安排丹麥與中國政府的雙邊會談,或者在參加歐洲同盟或歐洲各國政府與中國的對話時,一貫都非常重視有關目前中國踐踏人權的議題。正如你在信中提到的,2001年10月25日至26日,將在北京舉行的歐洲同盟與中國的對話,是提出中國人權問題的又一次機會。在會議上,會對人權的一般問題及具體問題提出討論。
從人權角度來講,採取對話的方式是一個進步。在對話中,歐洲同盟勢必對中國的有關人權問題提出批評,我們將會要求中國政府改善它的人權現狀。言論自由,對個人的完整尊重,保護犯人的權益,其中包括不受酷刑的虐待,將是對話的中心議題。
丹麥及其他歐洲同盟國願意繼續並加強這種批評性的對話,制止在一般情況下以及對個人的人權暴力行為。
致以友好的問候。
鮑爾.紐如普.拉斯坶森(簽字)
2001年10月29日於哥本哈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