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院的第二天主管醫生李小菊(也是第三病區主任)就要我吃藥,我問你們是搞鑑定的,病沒鑑定下來我為甚麼服藥?半月後,醫院一個主任(大概比較熟悉法輪功的人)和三病區的幾個主治醫生找我去談話,內容都是關於煉功的身體的反映,問我有沒有幻聽、幻覺、幻視、有沒有甚麼東西控制?我都否認了沒有。接著他又問我是甚麼精神使你頂住了這麼大的壓力,堅持你的觀點?我告訴他是師父傳的這部大法的法理。他又問是不是師父控制你們的整個思想。我說是我自己覺得這部法好,是正的,是善的,是我自覺自願去相信大法按照這樣去做。最後他看我沒有不正常的地方,但是認為我護法的行為說成是我有病,並說這是專家鑑定的,所以每天強迫我服用精神病藥。藥量逐漸加大,如不服用就按照精神病人處理,由醫生護士強行灌。
在這裏我失去了自由,不准我學法煉功。後來廠裏的保衛科黃能元和一名辦事人員在家屬的要求下,來到了醫院,對家屬說是接我出院,實質是看我對法輪功的認識轉變沒有,我告訴他們我信仰法輪大法,我沒有病,我也沒有違背憲法的哪一條,沒有做出不正常的事情,不應長期關押在這裏。他們卻說:「我們知道你是正常的,你也不糊塗,你一點不糊塗,你頭腦一直都很清醒的,你煉法輪功就是違法的,醫病是醫你相信法輪功的病,你不轉變認識就是有病,你出不出院取決於你自己,目前你沒轉變認識,我不能接你出院,今後你要隨時隨地向醫生彙報你的思想和認識,醫生同意你出院你就出院。」
隨後我又找到醫生李小菊,問這裏是醫病還是關押人的?李小菊說:「你本來就不該送到這裏來,是你們廠裏硬要送你到這裏來,沒有你們廠裏的同意,我不能同意你出院。因為你有政治問題。」接著沒有幾天,廠裏的黨委書記,廠辦公室主任,保衛科長黃能元又來看我的態度轉變沒有,我還是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和修煉,這一來我被醫院看管得更加嚴格,沒有廠裏同意,誰也接不走我。我來這裏半年多了,醫院還是準備長期把我當作精神病人處理,進行迫害。
在這期間,廠裏領導對我的家屬施加壓力,口口聲聲對他們說沒整我加害我,送我到精神病院是為了我好,否則我會坐牢。挑起家裏對我的怨恨,將他們迫害我的罪責轉嫁到我的信仰上,從而掩蓋他們侵犯公民信仰自由的犯罪事實。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19/16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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