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家庭:一家三口都修煉,父母為國家幹部,女兒是學生。A先生和A女士都是輔導員,在組織大家學法、弘法和煉功方面起了骨幹作用。A女士曾參加過1998年新加坡法會,有幸見到過師父,夫婦倆也曾經是本著真善忍的法理去中南海和平反映情況的學員之一,並親眼目睹法輪在北京天空的顯現。一系列事情發生後,他們用自己從學法中證悟、正悟到的法理指導自己去面對所遇到的一切事,堅修大法,直至圓滿。
B家庭:一家四口都修煉,父母,女兒、女婿。B先生為本小組輔導員,女婿是另一小組輔導員,學法很精進。B先生為國家幹部,事件發生後,曾用類似「文字遊戲」的方式向上級寫過一些認識,但通過學法深刻認識到自己仍有怕的執著心,走了一小段彎路,真的是悟到法理,心中光明,此後,向上級聲明所寫的一切認識、揭批大法的資料作廢,重申自己是堂堂正正的大法修煉者,就向一西人學員所談的體會那樣「正念一出,力可劈山」!後來他被拘留一個月,在獄中他吃了很多苦,但更加堅定!一個月後公安部門因無理由判罪而將他釋放。B先生坦然的說:「這都是我自己該有的難,該過的關,一切都是師父安排,都是好事。」走出牢門時,公安人員問他回去後還煉不煉,他大聲說「還煉!」今年元月十六日他又無故被捕,至今未歸。其女婿也是堅如磐石的修煉者,曾多次用善的行為去北京上訪,現被判勞教一年,堅定如初。
(大陸弟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