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的角度看,不同時空有不同的時間場,單元世界那個大空間和人類生存的空間時間場的差異是相當大的。常人中的定義是不科學的,光在不同時間場中的速度是根本不同的。
再換個角度看光年,常人講對立統一,道家講陰陽並存,師父說:「實際上宇宙根本上就是由能量構成的。」光年中的光,是一種物質,佔有一定空間;年是時間的一種。所以光年反映的是一種時空,怎麼能說它僅僅代表距離呢?它一方面代表距離,就像那個定義那樣;另一方面它也代表時間。為了說明問題,怎麼用都是可以的,師父說:「隨意所用。」那個15萬光年除了表明一定距離之外,同時也明白無誤地告訴你是15萬年!只不過這個15萬年是光走這個距離所需要的時間,而不是人或馬走這個距離所需要的時間。我理解師父引用「15萬光年」這個概念,是告訴人們在遙遠的宇宙空間中早就發生大爆炸了,只是現在人們還未看到,並不是指看到甚麼真的就需要15萬年。有些人就想用常人的那個很不科學的定義去衡量佛的用語、去規範佛法,還自以為聰明,其實這不僅僅是個錯誤,而且是有罪的。到更高層次,這個光年還會有更高的內涵。
不僅僅是「光年」這個詞,所有常人中的觀念、定義等,都是有侷限性的。作為一個修煉者,必須從根本上改變所有的常人觀念,才能昇華上去,看到真正的宇宙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