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大法學員陳拓宇,莊鏗,羅名莆,余志,孫純凡等被獄警從工地叫到監獄會議室,說是有記者要採訪。他們到後,有人給他們照了相(即大家看到登在報上的)和攝像(在有關電視台上播過)後就讓他們回工地了。他們當時都覺得很奇怪:這是採訪嗎?但也沒多想。後來在《四川法制報》上卻刊登出了其中六名學員圖文並茂的所謂「揭批書」,在電視上播放了他們的「揭批」現場會。大家想一想,這樣的新聞真實可靠嗎?這不是在利用人民的善良愚弄人民嗎?新聞必須有其真實性,嚴肅性,堂堂的一家很有影響力的《四川法制報》及覆蓋面很廣的電視台,如此違背宣傳工具的職業道德歪曲事實真相,實在是玷污「新聞工作者」的稱謂。
由此可以推斷,江澤民一夥假借政府名義取締法輪功進而採取血腥鎮壓以來,有多少不實之詞及栽贓陷害落到法輪功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