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月7日】1、2001年10月初的一天,電業局的人員往電表箱上用紅油漆寫編號,電表箱上印有「法輪大法好」的字,寫編號的人用筆就把大法好的「好」字塗改了。當時有兩個小弟子,一個十一歲,一個七歲(女孩)用手去擦,因是油漆寫的,擦不掉,大一點的小弟子進屋用紙寫了一個「好」字就粘上了。小孩真的沒有怕心。電業局的人一看,這小孩粘上個「好」字,就又要去撕,還罵著。兩個小弟子沒吱聲,也沒走,站那發正念。結果電業局的人罵了一會兒,覺得沒趣就走了。
2、2001年1月1日到農村去參加婚禮。和一些親朋嘮家常,說來說去我就把話題轉到法輪功上。給他們解答一些問題,像「自焚」、「殺人」等這些事,很多人都轉變了態度。有的人問我:你的身體這麼好,是煉功煉的吧?我就告訴他們:我原來也是一身病,經過煉功後,一切病都好了。我還告訴他們:如果你不能修煉,你也應該按「真、善、忍」去做人、做事,你的身體自然而然就好了,做人有一個好身體也是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