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件時,遭到工作人員刁難。一會兒講我資料不齊,其實我的申報資料都已按要求全部填寫了。後又要我註明是否修煉法輪功,及要求我寫上不反對中國政府等字樣。我欲要回護照,又遭到他們拒絕,要求我寫明是自願不辦理申請而取回護照。我跟他們講,是你們不給辦理。我拒絕這些無理要求,後收通知回去等候。
20日,我又去諮詢,回答還是等候,給了一個電話號分機710,我嘗試幾次都是留言,無人接聽。25日,我又去,他們再次刁難,而且又問我妻子情況。因為我妻子也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最後還是讓我回去等候。25日晚間,我上海的親人電話告訴我們,上海的警察已經去家裏調查是否修煉法輪功等情況。
我媽媽的葬禮安排在10月6日,這些我已在申請上清楚填寫。直到10月4日,奧克蘭總領事館仍不給簽證,也不歸還我的護照。現在我無法去送我媽媽最後一程。
我修煉法輪功2年多,十幾年抽煙惡習輕鬆改掉,我和妻子、兒子和睦相處,與人為善。中國迫害法輪功三年來,不但中國國內學員被酷刑迫害致死,就是其它國家的法輪功修煉者也受到中國駐各國的使領館刁難迫害。我希望新西蘭政府和人權機構能為我出面要回護照,真正幫助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同時希望新西蘭政府呼籲江××停止迫害法輪功。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0/25/279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