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解決不了我的病痛,我就去找氣功師。找到一個假氣功師,那時不知是假的,我花了將近八千元錢,卻沒有解除我的病痛。
經朋友介紹,96年12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自從修煉法輪功後,我身上的疾病都消失了,完全變成了一個健康人。由於沒有病了,我也就無需再吃甚麼藥。修煉5年半多了,我的公費醫療卡上沒有用過一分錢,真是為國家節省了不少醫藥費。同時我也真正明白了如何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的道理。
然而1999年7月,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迫害、誹謗法輪功。一時廣播、電視、報紙鋪天蓋地都是詆毀法輪功的文章。無數無辜的煉功人被抓、被打、被關押、遭受各種酷刑,甚至被折磨致死。
我們單位領導多次迫我交出大法書籍,迫我寫不煉功的保證書,都被我拒絕了。為此單位領導把我告到派出所,派出所的公安又找我,登記、註冊、恐嚇。面對這種種的騷擾和不公,我用自己的親身感受向他們、向政府說一句真心話:法輪大法是正法,我的師父是清白的。
2000年6月29日上午我來到中共中央國務院信訪辦,這是政府為接受公民意見和來訪而專門設立的辦公機構。當我和平地遞上上訪書時,接待人員一看是為法輪功上訪的,馬上就把我扣押下來,隨後我被押送到廣東省駐京辦事處。這是一個行政機關,不是執法機關。在地下室的門口我遭到了非法搜身、登記、罰站,然後投入地下室。我沒有人身自由,不能和家人聯繫。地下室門口晝夜有人把守,連去洗手間都得先報告,得到許可後方能出去一人。
7月的北京天氣很炎熱,在這十幾平方米的地下室內關押了32名女大法弟子,其中有一個母親還帶著一個6歲的小女孩。我們不是犯人,我們沒有做任何錯事,卻遭到如此的非人虐待。我們感到很痛心,卻沒有一句怨言。就這樣我們被關了4天4夜,第5天又坐火車被押送回廣州。然後我們又被押送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派出所又被非法關押了48小時。由於我不寫「保證書」,在派出所還堅持煉功,派出所就以「妨礙社會管理秩序」將我送進了拘留所。到了拘留所,警察讓刑事犯人非法搜我身,沒收我的物品和900度的眼鏡,讓我光著腳走進拘留倉。家人不能探視。拘留所除了強迫我們進行繁重的手工勞動外,還讓刑事犯人對我們進行所謂的教育。
在我被拘留期間,警察又強迫我孩子交了2000元罰款,並抄了我的家。
警察還搞株連迫害,通知了我先生的單位。我先生是市政府離休老幹部,當我被拘留後,他單位現任的三位領導就找他談話,並強迫他在支部會上作檢討和寫書面檢討材料,要他表態與我劃清界線。我先生不修煉,他也知道我不會放棄修煉,所以在壓力下他只好提出和我離婚。為了不讓一個七十多歲的老人為我承受太多,所以我同意了。
我來到加拿大後,中國警察還恐嚇我孩子說:「你媽回來肯定要送去勞教。」我家附近的派出所警察也常去我家檢查,看我是否回來了。我先生的生活受到騷擾,單位領導又逼他,所以他被迫向法院提出起訴,理由就是我不肯放棄修煉法輪功,法院由此而作了判決。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謊稱的「人權最好時期」 許多家庭被逼得家破人亡。
和平上訪是我作為一名中國公民的權利。對於法輪功,我是最有發言權的,我只是用我親身的感受去告訴政府真相。我沒有錯,更沒有犯甚麼法。我修煉法輪功不僅身體健康了,而且時時事事按照真、善、忍的法理修煉自己的心,從做一個好人開始,逐漸要使自己修成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高境界的人。這有甚麼錯?
我希望我的祖國繁榮昌盛,我為祖國貢獻了自己的畢生,卻因為說句真話而遭到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的非法關押。我呼籲各階層善良的人們一起來制止這場對無辜的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