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2年10月4日】大法弟子王茁,現年25歲,漢族,大專文化,家住遼寧省葫蘆島市渤海街群英路12號樓。他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從99年9月29日因進京上訪後被非法拘留並判勞教三年,在此期間遭到酷刑折磨至今,本應在2002年9月29日期滿釋放,可家屬去接,沒接著人,被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渤海派出所從葫蘆島市教養院於當天上午十點左右給接到渤海派出所。惡警劉久東對王茁進行非法審訊,從上午十點左右直到下午五點左右。惡警劉久東瘋狂地叫囂,問王茁到底是想回家,還是繼續修煉,如果想回家就寫「」。王茁起到了一個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作用,金剛不動。他說:「保證書不能寫,我要繼續修煉。」惡警劉久東後來看他怎麼也動搖不了,就說:哪怕你說的是假不煉了,也讓你回家,願意怎麼煉就怎麼煉。最後,另外一個惡警瘋狂地說:你要法輪功還是信XX黨?王茁說:「你的說法是把法輪功和XX黨對立起來了,我從來沒有反對過XX黨。但是法輪功是宇宙大法,真善忍是天理。」此間渤海派出所惡警對王茁做出非法拘留30天的決定,並且威脅說王茁如果不改變態度,等待著他的不是30天,還有三年。之後王茁被送往葫蘆島市齊屯拘留所。惡警讓王茁在拘留票上簽字,王茁拒絕,並要求申辯、上訴。
呼籲見此消息的大法弟子齊發正念,清除控制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渤海派出所的一切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