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ael Pearson-Smith博士說,申訴是根據《維省種族宗教包容法案》作出的,圖片展違反了該法案第二部份第一款第8、15、16條及第四部份第25,26,27條。該法案第8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因宗教信仰和他人的活動而進行將導致對他人的仇恨、嚴重侮辱、反感和嘲笑的行為」。
Michael Pearson-Smith博士說,同樣的展覽4月12日在中國領館就已經舉行過了,是中國江澤民政府誣蔑法輪功宣傳的一部份,圖片展所使用的資料均是捏造陷害,不符合事實。在澳洲的土地上舉行這樣的展覽是違反澳洲法律的。
曾練過35年太極拳並曾教授太極的Grace說,我煉法輪功一個月後就收到了神奇的效果,因此我介紹了許多以前跟我學太極的學生學法輪功。如果法輪功真的像圖片展說的那樣「殘害生命」,我第一個就不煉,怎麼可能自斷財路將自己的學生都介紹去煉法輪功呢?我來澳洲許多年,沒想到在這裏還有大陸「文革」中那種「挑動群眾鬥群眾」的做法。舉行圖片展的人沒有一個人煉過法輪功,卻不負責任受人利用做這種事情,我感到很難過。
來自中國大陸曾因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一年的Jennifer說,我最清楚甚麼叫中國江澤民政府的「耐心幫助」,勞教所為了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保證」,甚麼手段都使上了。我本人曾被電警棍電得失去知覺、被強迫連續十幾個小時一動不動蹲在太陽底下暴曬、被妓女毆打、長時間不許睡覺、做苦役,等等,所經歷的非人折磨不堪回首。從去年1月到今年1月的13個月內,共有5萬多人冒著再次被抓的危險公開發表聲明表示在勞教所寫的「保證」作廢。為甚麼非得要把人抓到勞教所去「教育挽救」呢?法輪功從沒強迫過任何人。政府敢不敢將勞教所的大門敞開、將報紙電台放開,讓法輪功學員也有個地方說話?那時候看看是勞教所裏的人往外跑,還是勞教所外的人往裏跑,不就甚麼都明白了嗎?
Michael Pearson-Smith博士還表示,他們正在作進一步的法律諮詢,不排除向法庭起訴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