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盤問中,檢控官突然發現L回答問題時在參考一個筆記本,他立刻大吼,指責學員試圖依賴這本筆記本保持證供一致。法官則責L上繳筆記本。檢控官在他最後陳詞中又提到此事,試圖以此攻擊學員信譽,降低證詞的可信度。
L事後向其他學員出示了筆記本的複印件。上面寫滿了鼓勵自己正念正行的字眼。譬如,「每句話、每個字都要想想真善忍」,「用慈悲去正一切不正的,但不能發洩私憤。」「講事實、不爭辯」。上面也有揭露這場檢控的實質的話語,如:「今天的案子不是有關阻街,這是不爭的事實。這個案件是正與邪、善與惡的較量。」大家立即被L的正氣深深地打動了,一致贊同應該充份利用這件事情,講清真相,讓公眾了解大法弟子的純正、認清誣告的荒謬。
後來,學員們援引了筆記本中的重要段落,指出筆記本絕大部份記載了原則性的、勉勵自己的話,客觀地讚揚了L的人格。第二天答辯之前,學員與律師溝通。律師看過之後,覺得很好。不但在最後陳詞中採納了學員的材料,而且補充道:「我真希望我其他所有案件的證人都能向L一樣。」大法弟子的正直、堅定在法庭得到了充份的展現。法庭內的能量場也在變。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20/25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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