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達到最好的效果,我個人認為應重點向美國各級政府和媒體講清真相。尤其是聯邦政府。就目前情況看,對美國國會所作工作的效果好於對聯邦政府的工作。所以才會出現一邊國會420:0一致通過決議譴責江澤民政府迫害法輪功,另一邊聯邦政府卻又邀請屠夫江澤民訪美,甚至去布什總統的德州農場的怪現象。至於媒體,不言而喻是讓廣大公眾了解真相的最有效手段。
要使盡可能多的美國人明白真相,必須向人們講清這件事與他們關係很大。我想到了以下幾個方面(僅供參考):
1) 用「見證」或「COMPASSION」圖片冊揭露屠夫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罪行。下恐怖密令「打死算自殺」,「對發傳單者可開槍」,「殺無赦」等。可通過具體案例證明:如果沒有高層的命令,地方公安是不敢這麼做的。
2) 江澤民一夥導演天安門自焚慘劇,拿無辜百姓的生命當兒戲。華盛頓郵報記者的採訪已證實被打死的劉春玲不是法輪功學員。
3) 將國會眾議院一致通過的188號決議廣而告之,使其發揮最大的效應。
4) 在江氏訪問德國、冰島和香港期間,脅迫各國政府用黑名單拘留、強行遣返和粗暴對待美國公民,威脅西方國家民主體制。
5) 許多西方法輪功學員包括美國公民去天安門合法和平請願遭到逮捕和野蠻毆打。
6) 以人權為基點展開來講,江澤民搞國家恐怖主義,不僅迫害法輪功,而且迫害佛教、基督教及民運人士,關押美籍華人等。被國際特赦組織評為「人權惡棍」。
7) 江澤民集團不斷出售大規模毀滅性武器至一些支持恐怖分子的國家,為此已有數家中國公司受罰;江澤民在訪問德國後,訪問了利比亞和伊朗等布什總統所指的「邪惡軸心國」。支持「邪惡軸心國」北朝鮮迫害本國人民,甚至闖入日本和南韓大使館抓捕北朝鮮難民。
8) 搞「美元」外交,濫用外商投資和民脂民膏去收買發展中國家,多次否決美國的人權提案,最後把美國趕出人權委員會。而這些「美元」卻很可能是美國商賈在華投資、為其輸血所帶來的。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24/25696.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8/24/25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