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法輪功就有罪判決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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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8月18日】

圖片:法輪功學員8月12日在香港絕食期間打坐,要求北京(江澤民)當局停止鎮壓這一精神運動,並保護香港特區的自由。路透社/Kin Cheung

路透社2002年8月17日香港報導-法輪功精神團體星期六說他們對16名學員在香港被判罪一案提出上訴。該判決使人們擔心特區土地上的個人自由正受到威脅。該全球性運動在香港的發言人簡鴻章說:「我們堅決要求一個公平的判決。」法輪功決定將對法院判決提起上訴。該判決認定16名學員在一次抗議北京的活動中阻礙了公共交通。

簡告訴路透社記者,被告律師已向一名法官提出上訴,要求在終審上訴法庭進行審理。

簡說他們同時還請求在上訴期間暫緩對每位學員的1300港幣到3800港幣的罰款。

人權人士說根本就不應該提出這些指控。他們擔心香港會以法輪功為藉口加速制訂香港基本法所要求制定的反顛覆法。

1999年中國(江澤民)禁止了法輪功,……。法輪功在中國統治下的香港和鄰近的澳門仍屬合法。

香港最大的英文日報《南華早報》說,政府對法輪功的處理是有政治動機的,它進一步表明了政府對民權運動變得更加不寬容了。

《南華早報》在星期六的社論裏說:「當判決受到質疑並提起上訴後,需要冷靜的頭腦。」

融合了道家和佛家思想的法輪功創立於1992年。法輪功稱在中國有1億學員,並在50多個國家中吸收了學員。

這16名在香港被判罪的人士包括四名瑞士人,一名新西蘭人和二位從香港移居到美國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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