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得法以前,每天下班很累,得先躺一會,然後才能做飯、幹家務。現在在單位搬一天的號鐵,也不累。同事們都說:「小趙幹活怎麼就不累呢?」他們哪裏知道這是大法的威力呀。
99年7月20日法輪大法受到迫害後,我單位的廠長李季山就來找我,他知道修煉法輪功的人不喝酒,卻讓我請他喝酒。由於我沒請他,他就四處宣揚造謠,胡說八道。我知道後,找他談了我為甚麼修大法和大法如何好等等。他非但不理解,反而變本加厲,把我調到機件車間幹零活。後來覺得還不夠勁,又把我調到鍋爐房。李季平於2001年被撤職。
我丈夫張樂金在礦務局運輸處機修廠工作,1999年得法。我們一家三口憑著對大法的堅信於2000年12月進京證實大法,我丈夫單位坐飛機去北京接我們的費用4000多元全部讓我們承擔,我單位一名公安的費用400多元也讓我們承擔。共非法關押我們夫妻二人4個半月,勒索家屬伙食費1000元,伙食費欠條2100元。在看守所裏,惡警們和單位的公安處巡警輪流折磨我們,一次公安處巡警黃偉佳像瘋了一樣闖進號裏喊:「你知道女人的貞潔是甚麼嗎?我就要用武力制服你!」這不堪入耳的話竟出自一個公安幹警的口中。
2002年4月19日半夜1點20分,忽聽外面砸門聲,喊到:「張樂金開門、開門。」他們把鄰居驚醒了。他們然後來到我婆婆家,不顧老人體弱多病,竟跳進我婆婆家院內,其中一惡警跳進煤倉裏出不來了。到我婆婆家那一看,我們沒有在那,又返了回來。他們將屋門玻璃撬開,用長螺絲刀將門打開。我出來質問他們是幹甚麼的,半夜騷擾,長安派出所警察說:「我們是公安局的。」我讓他們拿證件來看,一警察伸手遞過來一個公安局副局長高宜生的工作證,然後呼啦一幫大約20餘人闖進屋,其中有恐怖組織「610」辦公室的主任趙某、省公安廳的,公安局一科科長姜道紅、政委李森、公安處副處長姜某。長安派出所指導員劉某,富安派出所副所長……,進屋就翻,拿走孩子的VCD、隨身聽,連隨身聽的小變換器都拿走了,搶走師父的法像,和大法書籍。我想去把書奪回,遭到「610」辦公室趙某的毆打,他們還搶走手機、呼機,並用腰帶將我丈夫綁上帶走了。
他們留下了一個警察在我家,就這樣20日--21日兩天兩夜長安派出所警察輪流在我家,我和孩子上廁所都得他們允許,並看著。外面來人,由他們去開門,我從這屋到那屋他們都跟著。20日早,我要上廁所,一警察將桶拿到屋裏。這時鬧表響了,我正在解手,可這個警察立即趴在玻璃前看個究竟。21日晚,長安派出所指導員領著片警左愛民來到我家,搶走我丈夫的兩張照片,並說:「你給也得給,不給也得給。」這時我才知道,我丈夫跑了。
後來聽說我丈夫跑到我哥哥家,這些惡人又株連我哥哥家的鄰居。公安局把他們夫妻倆找去,把他們夫妻倆逼得直哭(他們不是修煉的人)。惡人又說要把我哥哥教養。為這事我哥哥花了5000多元錢還不算人情費。
2002年8月23日下午3點多,公安局去了我丈夫的朋友家,一共6個人,將他夫婦二人帶到公安局。聽他愛人說:「他們夫婦被分開關在兩個屋,相隔不遠,他聽到公安打她丈夫並問:」你說,張樂金在哪?看你瘦的那個熊樣,為了朋友,為了這點小事,教養你三年多犯不上。「然後,半夜1點多,把我丈夫的朋友送進拘留所。由於他真的不知道我丈夫在哪,被公安勒索5000元人民幣,並且被拘留了好幾天才放回。他們在一個貧困的礦區,每月只有幾百元的生活費,5000元錢簡直就是一筆鉅款。而且我丈夫朋友的妻子還有心臟病,實在經不起這樣的驚嚇!
自從我愛人走了以後,公安天天跟蹤我。我下班買菜,他也買菜;我進屋他也進屋;上班路上,我看見前面又是盯梢的,我站住,他也站住。我單位上集賢縣三八水庫旅遊,公安人員跟到三八水庫;我在單位上廁所,有一次,時間略長了一點,就聽外面有人說:」你站這幹啥?「,那人回答說:」我在看一個人。「我出去一看,那個1米80多的大個子公安正翹腳往女廁所裏看呢!
2002年8月30日,公安局一科政委李森及另一公安人員又把我哥哥叫去問:」有信嗎?你妹妹沒接到電話,可有人接到了,你妹妹知道。你先回去,每週到公安局來兩次。「我哥哥回來問我,我確實不知道。9月2日,我哥哥又被他們叫去了,他是個常人,我真的不知道為甚麼要株連親屬和朋友?
我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對個人對社會都有益而無害,為甚麼遭到這些公安惡人的迫害?我們完全沒有人身自由,家裏我是無法呆下去了,只得扔下12歲的孩子流離失所。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9/16/26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