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中,公訴人例舉了法輪大法學員及親屬在中國遭受迫害的事實例證,並有三位證人及一位追查國際的代表出庭作證。最後法官莊嚴宣判被告江澤民犯下的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及酷刑罪,罪證確鑿,罪行成立。
在審判過程中,吸引眾多的德州大學學生極大的關注,許多人得知這一駭人聽聞的迫害後,震驚之餘,對於遭受迫害的法輪大法學員表示同情與支持,並在營救李祥春醫生及王曉丹的父親的請願書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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