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去親戚家,親戚告訴我法輪功能祛病健身。回家後告訴媽媽,媽媽說:有這麼好的功法我們一定要學。我和媽媽就這麼得了法。當初的目的是為了治病,還不懂得修煉,我不識字只能聽法。通過學法、煉功,逐漸的改變了原來的認識,開始走上了修煉的道路。
從煉功開始,師父就在管我,時間不長,就給我消業,而且來得很猛,耳朵淌膿、頭痛、腿疼。我媽說這是消業。我就聽師父說:吃苦就能消業,從而轉化為德。不長時間病全好了,也能說話了,生活上也能自理了,還學會了騎自行車,修鞋。我一有時間就學法煉功,在修煉上勇猛精進。
1999年7月20日魔難開始了。99年10月10日晚我們開法會。有的學員去撒傳單,被當地大隊治保發現,帶幾個警察直接進入同修家,警察拽住一個同修的胳膊不放。要把我們送到派出所去,我們都沒有懼怕,警察把同修帶上車,讓我上車我不上,治保就打了我一巴掌,把我踢上車,有的同修說治保,這樣的孩子你都打,你還算個人嗎?其中一個警察說:這樣的孩子就別帶走了。治保說:他媽也煉法輪功。就這樣我們被帶到派出所。一個警察問我: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我說:煉。第二天把我們帶到派出所,經過審問,同修都說繼續煉。他們就給我們關到勞教所。我想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關押。絕食第三天,所長來審我,說:這樣的孩子也給抓來了呢?你們當地的治保真是的。就這樣把我放了出來。回來後我依然學法、煉功、洪法,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