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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農民因上訪被關看守所、勞教所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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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10日】我於2000年12月與幾位法輪功學員一起上京證實大法,在去天安門廣場的途中,步行到隧道口的時候,被設卡的警察非法綁架,當天就送至專關大法弟子的駐京辦。在這裏人權已是蕩然無存,首先被強令脫光衣服,一絲不掛地進行非法檢查,搜去證實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和隨身所帶現金,然後錄口供,問:「你是幹甚麼的?」我說是修大法的,話未說完遭到的就是破口大罵。

2001年1月被押回本地戒毒所,在這裏又是脫光衣服檢查,卻沒有搜到對他們有用的東西,一天後送至看守所。進了看守所,首先要面對的是那些兇神惡煞的警察,每天是糾纏不清的精神折磨,一次又一次的錄所謂的口供,強迫看污衊和誹謗大法的錄像,他們只要達到一個目的,要我放棄信仰,並窮凶極惡地威脅說,放棄法輪功就給你自由,否則就勞教。我們是無罪的,被關押的大法弟子只有用絕食的行動來表示抗議。其中有一位男同修,被5個惡警強拉硬拽地按倒用鋼勺硬往嘴裏亂撬亂戳,臉和嘴被戳得血肉模糊。你很難想像那些惡警用鋼勺、膠管往人嘴裏,鼻孔裏,氣管裏,胃裏亂塞亂插,那是何等的痛苦。一個女同修就是被灌食後再用酷刑活活折磨致死的,人死了以後公安局惡警害怕罪行暴露,就連死者家人都不讓見屍體,就悄悄火化了。

2001年2月,由於我堅持不放棄修煉大法,被送四川楠木寺勞教一年。在這裏是強制轉化和洗腦,由四個普犯監管,罰站,不准睡覺,不准上廁所,扒光衣服在露天場壩裏曝曬,遭受毒打和辱罵是常有的事情。

勞教期滿放回以後,我的人身自由依然受到限制,不准外出,受人監視,由村鎮政府、610、公安組成的恐嚇隊伍帶上警具不時地來家裏進行恐嚇,騷擾。2002年春節前後,由鎮政府、村兩級以每天出資10元來騙取本村小組長來監管我的外出自由。

在此我以我的親身經歷揭露江氏邪惡集團及其追隨者,控訴他們對修煉群眾進行殘酷迫害的行徑,希望儘早將他們送上正義的審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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