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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南京市法輪功學員慘遭江集團迫害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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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可前國家領導人江澤民出於個人的妒嫉心,卻公然置憲法於不顧,捏造罪名,迫害堅持「真善忍」、教人一心向善和強身健體的法輪功,製造了改革開放以來最大的一起冤案。

1999年7月20日以來,江澤民操縱他一手建立的法西斯組織「610辦公室」,瘋狂迫害堅持信仰、敢於冒著危險向政府和人民反映事實真相的法輪功學員。在江澤民的專制高壓下,有良心敢講真話的人坐牢送命,昧著良心迫害講真話者的人卻升官發財,不但嚴重踐踏了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而且直接導致了社會道德的淪喪。

幾年來,江蘇省和南京市各級「610辦公室」積極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這一錯誤政策,殘酷迫害全省的法輪功學員,迄今為止,共將約700人非法勞教,數十人判刑,近百人關進精神病院進行折磨,數人被迫害致死。但在官方的竭力掩蓋下,這一黑幕卻不為百姓所知。下面披露的只是冰山的一角。

人間地獄勞教所

江蘇省和南京地區被非法勞動教養的男性法輪功學員和女性法輪功學員,分別被集中關押在大豐市方強勞教所和鎮江市句東勞教所。這兩個勞教所是專門用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當代「白公館」、「渣滓洞」。

按照「610辦公室」制定的政策,逼迫一個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一個獄警可以得到幾千元獎金,還有提幹等好處。2001年5月下旬,江蘇省勞教局又給句東和方強勞教所下達了所謂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指標,要求在2002年元旦前,轉化率要達到90%以上,元旦後達到100%。由於把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與獄警的獎金、業績和升遷相掛鉤,幾年來,句東和方強勞教所對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折磨。以下是他們最常用的一些迫害手段。

1、獄警直接動手折磨法輪功學員

江蘇省勞教局公布的《執法執紀十二條禁令》第一條明確規定,「禁止幹警打罵、體罰」。但在江澤民殘酷迫害法輪功政策的默許和縱容下,這條規定在句東和方強勞教所成了一句空話,折磨法輪功學員成了獄警的家常便飯。

句東勞教所四中隊獄警周瑞花、洪鷹、霍燕等人經常公開在操場上施展暴力,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背飛、打耳光、拳打腳踢、揪頭髮等折磨。三中隊獄警蔣冬梅白天夜晚罰法輪功學員站、蹲,不許睡覺、不許坐、不許說話。尤其到了晚上,她狠毒地讓法輪功學員兩個人背對背地罰站在一塊磁磚上,不給大小便,冷了不許加衣服,有的一直站11天11夜。一位叫秦豔秋的法輪功學員一直被罰蹲、站了18天18夜,直到小便失禁,臉色蠟黃,生命垂危,蔣冬梅才停止對她的迫害。

南京法輪功學員陳玉潔,54歲。為逼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獄警趙玉蘭、周英動不動就把她關在禁閉室罰站,不給睡。她被折磨得腿腳紅腫不能穿鞋,身體素質急劇下降,一吃飯就嘔吐。趙玉蘭、周英又強行往她七孔處灌藥,致使她耳朵流膿、失聰,導致她145斤的體重下降成89斤皮包骨,癱瘓生活不能自理。最後,獄方則以她有「精神障礙」 「保外就醫」,草草了事。

2001年6月21日,方強勞教所四大隊的法輪功學員陳龍常在場頭幹活時,因為袋子太重,就將袋口打開把糧食倒出一點好扛動,因此被韋姓獄警當場野蠻毆打,眼睛被打得腫得看不見,全身到處是傷痕和血跡。收工後,獄警還禁止他和別的法輪功學員接觸,並組織犯人編造假材料說陳身上的傷痕是自己撞牆所致,讓陳簽字,被陳拒絕。法輪功學員王長華、陸秀才、鄭其民、張鮮明等學員根據有關法律就此事給省委書記、省勞教局局長、駐所檢察官聯名寫信,四大隊教導員李小祥卻將他們的信違法扣留。

2、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超強度勞動折磨

髒活、重活、累活等超強度勞動折磨,是方強和句東勞教所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原始手段。

法律規定,勞教人員每天勞動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並且不得搞超強度勞動。可在方強勞教所,下農田勞動的法輪功學員有時從事超強度勞動超過12小時。一大隊和四大隊縫紉車間的勞動時間每天14到16個小時是家常便飯。挑糞時,一般勞教人員可以用肩挑,而法輪功學員則必須用雙手抱著糞桶走,糞便經常濺得滿臉滿身都是。獄警甚至連古稀老人也不放過。春寒時節,有位68歲的法輪功學員竟被勒令脫去鞋襪,站在刺骨的冷水中清理溝渠,排水降漬。

高淳縣的法輪功學員孔令勝在修煉法輪功前脊椎斷過。獄警孫黎明要他放棄信仰,被他拒絕。於是孫黎明便用勞動來折磨他。他挑不動大糞,就讓他用手掏大糞給別人挑。一個星期下來,孔令勝手上全被糞便弄得滿手裂口並且淌血,可他忍過來了。孫黎明一看他還不屈服,也不顧他以前脊椎斷過,就把他調去抬河泥,用最重的農活折磨他。

3、指使犯人毆打法輪功學員

2001年5月3~6日,句東勞教所三中隊獄警蔣冬梅唆使妓女謝麗芳等人,把全組法輪功學員逐個騙、拖進禁閉室,剝去衣服,按倒在地,上身騎一人、下身騎一人,對她們進行惡毒、變態的人身凌辱:掐乳頭、針扎乳頭;方凳砸小腹部、踢下身;膝蓋頂陰部、拔陰毛、往陰道裏塞紙。謝麗芳還夥同另一些妓女掐法輪功學員的小腹部和大腿內側的穴位、筋絡。

法輪功學員杜秀菊(42歲,未婚,連雲港技校教師)被迫害後一個多月下身流血不止。被迫害最嚴重的是南通法輪功學員黃紅萍,謝麗芳等人亂踩亂踹她的頭、臉,亂抓她的頭髮往牆上撞,用盡了上述所有的惡劣手段,大小便全都打在褲子上。暴徒們還邊打邊罵「打死你算甚麼,勞教所不會追查我們責任的。」黃紅萍的腹部、大腿兩側,下身全部青紫、皮下出血,慘不忍睹。躺在床上一個多月不能正常行走,後走動需兩人架扶。法輪功學員余淑霞被逼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時,先後有6個賣淫牢犯輪流打她3天,眼圈被打得發黑,臉部及全身浮腫,全身到處是青紫塊。這些賣淫女仗著獄警給她們撐腰,掐她下身兩大腿處的筋,拔她的陰毛。她多次呼救命,但是無人過問,險些喪命。勞教所為了遮人耳目,把她關在儲藏室裏二十幾天,直到基本消腫才把她放出來。

2001年3月23日晚,在方強勞教所四大隊獄警魏紅惠指使下,法輪功學員王長華遭到了同組勞教人員兩個多小時的殘酷毆打,把一張木板凳都打斷了。法輪功學員郭乃同在入所隊關押期間,被獄警指使勞教人員多次殘酷毆打,最重的一次被三個勞教人員野蠻毆打長達三個多小時。打完後,郭乃同遍體鱗傷,舉步維艱。法輪功學員朱勇在入所隊被獄警指使勞教人員打傷,他找到大豐檢察院駐方強勞教所檢察室反映情況,檢察官根本不予理睬。

勞教人員如此為非作歹,靠的是獄警的指使和撐腰。而獄警如此的邪惡是誰在背後指使和撐腰?正如方強勞教所二大隊某獄警不打自招所言:「上面有指示,其他勞教人員死了要負刑事責任,而法輪功的人被弄死我們是不負刑事責任的。」不言而喻,是江澤民等邪惡當權者在教唆犯罪。

4、用電警棍拷打折磨法輪功學員

按照法律,每個勞教大隊只允許擁有兩根電棍,而且只有在發生暴力抗拒管教事件、不使用電棍不足以解決問題時才讓使用電警棍。可是這個規定在方強勞教所成了一句空話。

2001年5月1日,方強勞教所四大隊法輪功學員依法集體向獄警提交了一份以申訴形式寫的聲明,請他們按照法律的規定轉交有關部門。這份聲明是法輪功學員李偉平拿出來的。不料,獄警當天晚上就把李偉平送去關禁閉,並用電警棍折磨至凌晨3點多。第二天早晨,該大隊大多數法輪功學員得知此後非常氣憤,就在出工時責問獄警,為甚麼對李偉平下毒手。誰知,這個號稱「建設現代化文明勞教大隊」的獄警竟因此惱羞成怒,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著近400名勞教人員的面,對提問的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

58歲的大學教授鄭其明,第一個被拉進值班室用電警棍折磨。見到鄭教授被電擊,法輪功學員張鮮明站起來只不過講了一句:「放下電警棍!」立刻就被姓伍的指導員等4、5人按倒在地上,用6根電警棍進行電擊。法輪功學員蔡士軍也因講了同樣一句話就被拉過去電擊。這些學員的脖子、額頭等處被電警棍上的高壓電燒得處處是傷痕。

據到2001年10月底的不完全統計,在集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方強勞教所二大隊,至少有30多位法輪功學員曾受到過電警棍的折磨。有位法輪功學員被6根電警棍同時電擊,電得滿頭都是血。徐州師範大學數學博士張其虎,3次被長時間電擊,其中2001年10月4日那次,被折磨的時間長達一上午。方強勞教所二大隊書記於海永將腳踩在他身上,一邊拿著電棍,一邊惡狠狠地說:「你別看我平時笑嘻嘻,可我也有殺手的一面!你不轉化,我就叫你生不如死!」在方強勞教所二大隊,經常可以聽到法輪功學員被電警棍折磨發出的慘叫聲。

一次,方強勞教所三大隊獄警孫黎明將法輪功學員唐建新反銬吊起,將電警棍伸到他嘴裏進行電擊,電得他滿嘴的牙全鬆動了,一個星期沒能說話。法輪功學員孔令勝被反銬吊起來後,三大隊教導員李永吉和獄警孫黎明用警棍伸進他的衣服裏來回反覆電擊,致使他昏了過去、大小便失禁。之後,孫黎明還不停止使用電警棍。當孔令勝被潑涼水、掐人中弄醒後,孫黎明又對他一頓暴打。在場的一位獄警事後在沒人的地方悄悄告訴孔令勝:這次電擊之前三大隊教導員李永吉曾組織所有的獄警開會,讓大家放心地使用電警棍,出了甚麼事情由大家集體來承擔,說不定因為這次電擊弄幾個轉化的,這成績由大家集體分享。

2001年初,句東勞教所女子分所教導員繆琪親自動用電警棍電擊法輪功學員。該勞教所三中隊指導員趙玉蘭親自「指導」如何電擊法輪功學員。南京法輪功學員凌芳芳就在長時間的電擊下昏死了過去。南通法輪功學員王某被趙玉蘭拖到無人的空房裏,用幾根電警棍連續電擊了近3個小時,全身傷痕累累。常州法輪功學員陸亞芹被連續電擊得左腳不能站立,額上出現一塊大血包,最後倒在了血泊裏。南京法輪功學員萬元震被電擊手掌心,幾個月不能洗衣服。隊長李雲罰法輪功學員陳荷蓮連續4天5夜以立正姿勢站立,不許睡覺,稍感不滿意就指使犯人暴打,並且不允許其洗漱,最後用「鯽魚熬湯」(把水澆在身上然後電擊)的方式將陳荷蓮折磨得體無完膚,頭部腫起,紫黑不堪。法輪功學員宋衛娟在2001年3月16日被以趙玉蘭、鄭琪慧為首的七八名男女獄警手反銬在地上,邊電擊邊錄口供,不說話就電擊嘴巴。獄警為阻止她疼痛喊叫,還用髒衣服把她的嘴塞住。

在句東勞教所女子分所四中隊,每當獄警開始要用電警棍折磨法輪功學員時,就會用喇叭放音樂,想用音樂聲來掩蓋其見不得光的惡毒行徑。但有時淒厲的慘叫聲,連樂曲聲也蓋不住。

5、對不屈服的法輪功學員任意延期

按照政策規定,只有打架把人打壞了或有極其嚴重的違紀情況,才能延長勞教人員的勞教期限。可在方強和句東勞教所,延期卻成了逼迫法輪功學員屈服的一種慣用伎倆。從2001年5月份起,省勞教局又給了這兩個勞教所一條據說是秘密文件的「法律」(此法律文件據說是保密的,保密的原因是見不得人吧!):法輪功學員只要不寫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一律延期直至延滿一年為止。據此法律,方強勞教所法輪功學員當年6月及之後到期的一律被延期(不管有沒有違反所謂的所規所紀):法輪功學員王長華被延期5個月,陳建、耿金華、陳漢昌、陳國亮、花建國、李頃等到期的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延期4個月和3個月。

6.「車輪戰」輪番洗腦

即由幾名專門從事洗腦工作的獄察輪番洗腦,每天只允許法輪功學員休息1、2個小時。在他們睏倦、疲憊、思想不集中的情況下,「生旦淨末醜」一齊上,不斷提問,狂轟濫炸,少則幾天,多則數月,從而逼迫他們屈服。

在方強勞教所,對不肯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每天晚上由幾個獄警輪流談話至12點,甚至更晚,然後罰站,讓其他勞教人員看著他們,要他們拿著攻擊法輪功的所謂學習材料,一直站到凌晨2點甚至通宵,或寫所謂談話後的心得。許多法輪功學員連續近20、30天基本不讓睡覺。

進入2002年以來,句東勞教所更加邪惡瘋狂地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強行用四五個人圍攻洗腦一人。從早5點起床,到第二天凌晨3點,輪番進攻不讓睡覺,還要辱罵。少則40~50天,多則長達80~90天。

7、以「人道」之名行迫害之實

把法輪功學員的家人哄騙過來,欺騙他們強迫學員放棄信仰。看學員不屈服,就把學員的親人「請」過來進行恐嚇和威脅。親人跪在學員的身邊,撕心裂肺地哀嚎著、拽著、拉扯著,場面十分淒慘。法輪功學員安貞兵的母親被騙過來後,被獄警恐嚇得心臟病發作,送進醫院搶救,後被救護車護送回家。安貞兵氣憤地對警察講:我母親有個三長兩短,責任全是你們的。

8、用流氓手段污辱法輪功學員的人格

對不堪折磨被迫妥協的人,獄警要求他們必須寫「四書五經」。 「四書」即保證書、決裂書、悔過書、揭批書,「五經」就是揭批書必須寫完五遍。然後,還要他們上台宣讀,拍照片,最後再由省勞教局來驗收。驗收時,他們陰險歹毒地強迫法輪功學員當眾辱罵自己的師父李先生和法輪功,並強迫他們一個一個地從李先生的畫像上踏過,在畫像上打叉,而且要打在臉上,然後還要把自己的名字也寫在自己師父的臉上,吐痰吐在師父的臉上。一度違心妥協的法輪功學員楊奎不願這樣做,結果遭到電警棍的殘酷折磨。

59歲的法輪功學員劉秀娥拒穿勞教服,獄警就把她的衣服剝光,讓她赤身裸體站在院子內、對她進行人格侮辱。後來,獄警還把寫上侮辱法輪功的紙條強行往她的褲襠中塞。

最後,法輪功學員勞教到期釋放時,都由所在地610辦公室統一接走。沒有屈服的,直接轉送到精神病院或關押到別的地方去。法輪功學員陳國亮所在地的公安來接他時威脅說:「不轉化回去就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我們不好對付你,精神病人可以對付你。」

精神病院裏的非人折磨

為了摧殘法輪功學員的意志,幾年來,「610辦公室」把眾多精神完全正常的法輪功學員關進精神病院進行非人的折磨。僅南京被關進精神病院的法輪功學員就有丁建華、韓紀珍、段祥娣、吳順珍、沈麗娟、李安寧、李群、鄺理、馮妙華等幾十人,有人甚至被關過多次,最長的達一年多。下面是韓紀珍的兒子、美國法輪功學員王永生記述的韓紀珍被警察關進南京精神病院摧殘的經過。

1. 南京法輪功學員韓紀珍被關進南京精神病院摧殘的經過

「選擇何種方法鍛煉自己的身體,本應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這是天賦人權。然而在江氏集團的統治下,中國老百姓連這點權利都得不到。我母親為了這點權利,被警察關進精神病院折磨3個多月,並遭受藥物摧殘。

1997年底,由於繁重的學習任務,只要看10分鐘的書,我就會感覺眼睛很疲勞,要是再看下去,眼睛就會發疼。為此我去過德州醫療中心,檢查結果,醫生也束手無策:「看起來你的眼底可能是有點問題,但是現在病情還很輕,我甚麼也做不了。你先回去,等病情加重了再來,到時我用激光給你治療。」幸運的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學習了法輪功。在不知不覺中,我的眼睛可以看很長時間書了,也可以用電腦了,連續幾個小時也不累。從我的親身經歷,我看到了法輪功具有神奇的功效。

於是我打電話給我母親,告訴她法輪功好,讓她也去煉煉法輪功。我母親原來是新華日報社印刷廠的工人。多年來的操勞使她身體患了多種疾病,特別是她患了28年的婦女病,中醫、西醫都看過很多,各種偏方也試了不少,可是病情還是不見好。1998年上半年,我母親開始學習法輪功。短短幾個月,她的身體受益很大,不要說一般的傷風感冒等小病好了,就是那個根深蒂固的多年的婦女病也好了,真正體會了甚麼是無病一身輕的滋味,再也不用為去醫院看醫生而犯愁了。而且她按照「真善忍」的道理去做,脾氣也好了很多,對別人更加和善了。

1999年7月20日以後,由於江氏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和迫害,利用其操縱的輿論工具鋪天蓋地誣蔑法輪功,妄圖在中國鏟除法輪功。多少無辜的老百姓被欺世的謊言矇蔽,甚至帶著仇恨的心理對待法輪功。為了向國家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我母親於1999年12月23日去北京上訪。在去北京的火車上巧遇其他十幾位功友,大家一起到了北京。在北京有中央信訪辦和國務院信訪辦,職責是專門負責接待各地老百姓上訪鳴冤。中國憲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上訪的權利,而且為了防止對上訪人的打擊報復,上訪是不需要任何人批准的。然而江氏集團卻公然違反中國憲法,把去信訪辦上訪的法輪功學員都抓起來,誰上訪就抓誰。許多法輪功學員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只好去天安門廣場鳴冤。

我母親到了北京的第二天便去了天安門廣場。在天安門廣場,警察看到法輪功學員就要抓,他們對分辨誰是法輪功學員已很有經驗了,查問那些慈眉善目的外地人,差不多是八、九不離十。一個警察看到我母親,便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她回答說:「是!」便被抓進了警車。上車後警察便開始左右開弓地打她的臉,一直到警察自己的手打得疼得動不了,於是他又用另一隻手拿包砸人。

警察從我母親的身份證上知道了她的地址。於是母親被從南京去的警察押回南京,強行關進南京精神病院(現改名為南京腦科醫院)。開始時醫院拒收,醫生認為她不是精神病,不應該住院。但警察施加的壓力實在太大,那些醫生最後也只得無可奈何地收下。但是醫生對我家裏人說:「她不是因為精神病住進醫院,而是因為她要煉法輪功所致!」

當我得知母親被關精神病院的消息後,非常震驚!我告訴我的同事和我的老闆,他們都不相信。他們說:「現在快到21世紀了,怎麼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呢?」

於是我向老闆請了假,買了飛機票直飛上海。第二天到了南京精神病院。好在可以見到母親,方才了解了更詳細的情況。我問她都受到了甚麼樣的「治療」。母親告訴我說:「我每天被強迫注射藥物或口服藥物。這裏的醫生護士夠邪惡的,你要是不吃藥,他們就把你綁起來灌藥。」她說:「這些藥使我痛苦不堪,坐也不是,站也不是,躺也不是,全身乏力,頭暈目眩,腦袋裏好像漿糊一樣,而且心煩意亂,一點也安靜不下來。」在她講話的時候,我注意到她的說話和動作都特別地緩慢,舌頭好像變得特別大,變得不靈活了,有點吞吞吐吐的,而且思維也變得緩慢,看上去真像個病人了。

我和母親正說著話,忽然聽到護士在門外喊了甚麼。我母親緊張地對我說:「他們又要給我吃藥了!」隨後進來一位年輕的女護士,手裏拿著裝水的杯子和藥,一邊餵著藥,一邊對我母親說:「現在還想練法輪功嗎?不要再練了!」我當時就在旁邊,看著這一切,心痛得簡直無以言表。

後來我去找主治醫生,她正在給病人看病。我在門外等了好一會兒,等她看完了,我走進去,對她說:「我是韓紀珍的兒子,特地從美國趕來,來問問我母親的情況。」她說:「根據你母親的情況,隨時可以出院,只要警察同意。」我又問到用藥的事情,她說:「我們也沒有辦法。既然警察把她送進來,我們只得給她藥。不然將來她再去為法輪功上訪,我們就不好交代了。」

在我家裏人一再的請求下,母親在春節前幾天被醫院釋放回家準備過年。但是沒想到警察第二天就來到我家,逼迫我母親寫一個保證,保證不去北京上訪,否則他們就要把她送回精神病院。在警察的強大壓力下,因為不願意再被關進精神病院,母親違心地做了她不願意做的事。於是警察離開了,我們全家想這下可以過一個團圓年了。可是萬萬沒想到,第二天警察又來了,說:「你光寫不上訪的保證還不夠,你還必須要寫一個不再煉法輪功的保證,否則就把你送回精神病院。」我母親回答說:「我怎麼能做這個保證呢?!煉法輪功使我身心受到很大好處,這麼好的功法我怎麼能不煉呢?」警察說:「看來你的精神還是有問題,根本沒有治好,還需要繼續治療。」於是這些警察強行把母親又再次關進了精神病院。這一關又是兩個多月。

我父親的身體也不好,那時他患了癌症,做過手術,需要母親就在家裏照顧他。自從警察把她關進精神病院後,她不但不能照顧父親,反而要父親照顧她,給她送飯。一家人的生活真是苦不堪言!

在2000年底的時候,我幫父母辦好了來美國探親的手續,簽證也簽到了,機票也買好了,就等著登機了。然而不幸的是,他們在上海機場被海關攔了下來,因為海關官員在電腦裏的黑名單上發現了我母親的名字。大概是警察們知道,要是讓我母親出來,他們的惡行就要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美國法輪功學員王永生 2002年12月9日)

2. 睢寧縣法輪功學員在精神病院遭受的摧殘

我們是徐州睢寧縣法輪功學員。2000年,公安強行將我們3人關押在精神病院3個多月。期間,我們被強行綁在床上打針、灌藥。醫務人員超劑量給我們注射不知名的針劑,之後,我們立刻就昏了過去,不省人事。藥物作用發作時,我們撕心裂肺地痛苦、疼痛,在地上打滾、慘叫、猛烈地撞牆。當我們清醒時,指問那些所謂的醫務人員:「為甚麼給我們這些沒病的人打針、灌藥?」他們面帶羞愧地說:「沒辦法,這是上級的指示,我們要工作,只有服從領導。我們也不想這樣對待你們,但我們也不想下崗。」並說:「用這些藥你們不會死的,只是很痛苦,如果你們說不煉法輪功了,就可以不給你們用藥了,你們自己千萬不能跑出醫院去,我們不給你們逐漸停藥,人會瘋掉和死掉的,即使跑出去,別人也會把你們當成瘋子再送進瘋人院的。藥性反應起來那種痛苦是難以想像的,非常可怕,後果不堪設想……」 精神病院還把我們這些女功友兩兩地隔離開,長期和男瘋子關在一起。 一天,一位功友在凳子上盤坐,院長走過來惡狠狠地說:「你還在煉功嗎?就把你的針藥量還要加得更大,讓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看你還煉不煉!」

3個月後,公安又不負責地把我們送到句東女子勞教所。由於藥性反應太強,一位功友一下子瘋掉了一樣,痛苦地在地上摔打、滾爬,日夜不停地狂奔,兩個人架都架不住,渾身劇烈顫抖,頭往下栽,雙目失神呆滯無光,日夜狂躁,不能睡眠,痛苦難忍,用身、頭撞牆欲死,真是痛苦得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另一位功友渾身抽筋,縮成一團,不能站立行走,別人就把她架出架進,夜深時燒心難熬,口吐血沫。不同程度的藥性反應使幾位功友掙扎煎熬了近五十天才逐漸消退。句東勞教所曾送一位功友到鎮江市醫院做精神司法鑑定,寄回的鑑定書證明:「其腦神經正常,嚴重失常狀態確屬於強力用藥後的藥性反應。」

警察的為非作歹

幾年來,江蘇各地公安部門充當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打手,無法無天,罪行累累。

1. 鹽都縣71歲的法輪功學員張萬年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張萬年,男,71歲,生前為鹽都縣龍崗糧站站長。煉法輪功前,他身患關節炎等11種疾病,已有肢體變形和活動困難。1994年,張老開始煉法輪功,一年後所有疾病不治自癒。

張老平時精神開朗,樂於助人。2000年2月,他到北京上訪並向世人說明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因此被抓回鹽都糧食局招待所強行轉化。警察強迫老人站著反省,不讓他坐或休息,對他進行了13天的非人折磨。後來,見轉化無望,警察便在強迫老人繳納7500元「辦案費」後,將張老送至鹽城市南洋看守所。折磨一個月後,又轉至龍崗精神病院折磨審查,拷問虐待達45天。張老始終不為所動,堅持信仰,遂被勞教一年。

九月中旬,為抗議迫害,飽受折磨的張老開始絕食,約一週後身體已非常虛弱。警察怕承擔責任,將張老匆匆抬回家中。一天後,老人含冤去世。

2. 蘇州警察對我的野蠻摧殘

2000年11月份,我在發放法輪功真相材料時被蘇州友聯派出所警察綁架,關在派出所非法審了一天一夜,後轉入蘇州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因不放棄法輪功信仰,遭到嚴重迫害。因我堅持煉功,警察給我戴上殺人犯的重刑具,不讓我與其他人講話,一天24小時讓犯人監視我,強迫我每天坐號板8個小時,不讓動。就這樣半年後,我已經不能走路了,雙眼視力模糊,耳朵聽不見,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一舉一動都要有人幫助。其間,警察還強迫給我注射迫害身體的針劑。因為我反對他們的迫害,警察又給我加上腳鐐,長達20多天。

迫害9個月後第一次開庭,那時我已被折磨得癱瘓,是被人架上法庭的。半個月後,第二次開庭,我被非法判刑8年。後來我才得知,兩次開庭都沒通知我的家人,警察把我在裏面被迫害的一切消息都封鎖了,不允許通信,不准接見。之後,法院通知我可以辦保外就醫,手續齊全後,警察封鎖我的一切消息,不僅不放人,還強行將我送往勞改農場服刑。勞改農場醫生看了我的醫檢證明,發現我生活不能自理,就將我退回第一看守所。即使這樣,警察還不放人。一個月後,經醫院檢查我的情況更嚴重了,第二次辦保外就醫,可警察又把我送往勞改農場,因不符合勞動條件再次被退回看守所。在身體病況日趨嚴重之時,警察還給我吃大量的激素,把血壓升高再吃降壓藥,反覆折磨我。當時,我心跳每分鐘120次,半年身體已不行了,只剩下一口氣了。他們說,「寫了悔過書才放。」

就這樣,我前後被警察迫害長達一年半。放回後,在家中身體兩次出現嚴重症狀,幾乎死去,現還未脫離危險。就是這樣他們還驚擾我的家人,打電話、派人四處找我的去處並威脅,我現在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

在我關押期間,我母親由於驚嚇,差一點失去生命,現在心臟病經常發作。在我被抓當晚深夜2時,10多名警察闖入我家非法抄家。女兒嚇昏了兩小時(當時她自己在家,年僅12歲 ),現遺留嚴重後遺症。我丈夫由於種種壓力,在我被關期間,被嚇出心臟病,幾次急救才得以挽回生命,現在還時常發作。另外,我的其他親人姨姨、舅舅、哥哥、弟弟、妹妹等等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公安的驚擾。

3. 法輪功學員張正剛被淮安警察迫害致死

36歲的張正剛1964年8月6日生於江蘇淮安,大專文化,生前係淮安工商行職工。2000年3月2日,淮安公安部門將其帶走拘留審查,被關進淮安看守所。3月25日上午8時許,淮安公安部門背著親屬,將遭毒打造成頭部重傷、處於昏迷狀態的張正剛送進淮安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生進行了搶救治療,做了開顱手術,取出了淤血,手術後又進行了接氧掛水醫治。

當時張正剛心跳、血壓均有,可是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其妻及其母聞訊趕到醫院,但警察不許親屬了解整個醫療方案、病歷和用藥情況,整個病房全被公安人員監控。到了3月30日晚約6點30分,醫生做了心電圖,張正剛心跳微弱,有呼吸。

這時,突然來了四、五十名公安人員,戒嚴了醫院走廊、病房,誆騙看護在病房張的妻子和母親到另外房間隔離監控,然後數名幹警一湧而上,強行推開了其他親屬和在病房觀望的病人,搶走了尚有心跳、呼吸的張正剛,將他送去火葬廠,並背著家屬強行火化,製造了一起特大人命冤案。

其後,公安規定,不准其親戚朋友吊唁,不准送花圈,不准家人親屬上訪上告。張正剛的妻子悲憤地寫道:「就這樣一個年輕的活人進了看守所,沒有得到法律公正的裁判,卻慘遭非法毒打致死,一樁人命關天的冤案,在淮安公安部門一手操縱下不了了之,慘遭非法毒打的張正剛,冤哉!」

4. 南京警察綁架一法輪功學員並株連九族

2001年夏,南京警察將法輪功學員張玉華從家中綁架,並抄走了法輪功真相資料和複印機等,當時在場的還有她上小學的兒子,警察們像土匪一樣地的抄家和野蠻地強行帶走母親的行為深深傷害了幼小的孩子。這位學員只好給離婚已九年的、遠在北京的前夫打電話,希望他去照管孩子。

被帶到派出所後,張玉華憑著正念,堂堂正正地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走出了派出所。等警察們發現後,像沒頭蒼蠅一樣,又殺回她家要人,且態度蠻橫不講理。張玉華的前夫雖然不修煉法輪功,但他早已從孩子及他的母親身上知道了法輪功好。他正告警察:「人是你們帶走的,現在你們又回來要人?我們懷疑你們將人弄哪兒去了,她現在到底是死是活?再有你們說說,在你們派出所的嚴密看守下,她怎麼走出的派出所?」警察們面面相覷,也不知她是怎麼走的。這位學員的前夫接著痛斥警察:「你們找我要人,我還找你們要人呢?我小孩還沒有人管呢?再者,我問問你們,她沒犯死罪吧?我想你們心裏也清楚他們是怎麼回事,你們用的著這麼無理嗎?」他說完後,幾名惡警一下軟了下來,因為他們抓捕迫害了太多的大法弟子,他們太清楚大法弟子的為人了。隨後幾名惡警留下話,說以後再來,這才離去。

之後,警察並不甘心,他們把手伸到了北京。張玉華原來的公婆以及他們的親戚都受到了騷擾,就連這位前夫的哥哥家的樓下,也出現了蹲坑的警察。他的哥哥十分生氣,下樓對兩警察說:「你們要抓的人和我弟弟沒有關係,他們離婚已經九年了,你們在這兒蹲坑抓人,和我更沒有關係,別在這兒騷擾別人的正常生活。」兩名蹲坑的警察這才灰溜溜地離開了。

江氏政治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而且還不止於此,他們的迫害還株連九族。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已經看清了他們的本質,更多的人開始同情、支持法輪功學員,譴責獨裁集團的害人行為。這位前夫的堂弟給伯父、伯母打電話,安慰他們說:「如果有小孩媽媽的消息,就叫她去我家住,我不怕惡人!」小孩的爸爸也經常安慰孩子受到傷害的心靈,告訴孩子:「你的媽媽是好人,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堅持真理的修煉人,你不要覺得在小朋友面前抬不起頭來,你的媽媽是非常了不起的人。」

監獄裏的野蠻虐待

2003年春節,原籍江蘇省鹽城市的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李祥春(查爾斯-李)回國看望父母,後於2003年1月22日在廣州機場被中國公安非法逮捕。2003年3月21日,李祥春在遭非法關押50多天後,被大陸法院以莫須有的罪名判刑3年,關押在南京監獄。

2003年5月27日,李祥春開始在南京監獄絕食,抗議他遭到的不公正對待。自5月31日起,他為此在南京監獄內部醫院遭到虐待和強行灌食。

得知李祥春絕食的消息後,美領館官員於當地時間週一開車赴南京監獄要求與李祥春見面,以確保他的生命安全與健康狀況,但被獄方拒絕。在美領館官員的一再要求下,南京監獄同意該官員與李祥春通電話,李祥春在電話中表示遭到虐待而且灌食「異常痛苦」。

李祥春的未婚妻符泳青得知消息後立即打電話給南京監獄,以前曾與她通過話的順姓管教惡狠狠地說,「不要總來騷擾我們。」為迴避問題,他又說「他未婚妻的聲音不是你這樣」。這個順姓管教曾對符泳青說,「你告訴李祥春要老實一點,跟我們配合。也許我們會考慮關他兩年多就放,不然就讓他蹲滿三年。」

美國駐中國領事館官員說:從6月27日起,南京監獄又連續將李祥春送入5個洗腦班、每次都強迫他接受2小時的反法輪功宣傳。7月8日開始,李拒絕去洗腦班,被獄警指使一群囚犯打倒在地,後被強行拖下樓梯架到洗腦班上。7月9日李再次被暴力架入洗腦班, 導致他身體上有至少29處傷痕,很多是大面積的。為此,李祥春再次絕食抗議被虐待。

據悉,這期間李祥春寫了6次書面文字遞交給美國駐中國領事館官員,但美領事館均未收到。因美國駐中國領事館官員未能及時收到李的每週信件,故電話直接聯繫李,得知李在獄中被剝奪煉功和讀法輪功書籍的權利並被強制洗腦。近來,李祥春的牢房中從原來的關4個人增加到關10個人,其中6個是專門來24小時看他,不讓他煉功的。其中一個因販毒而判死刑的犯人曾威脅要殺了查爾斯。

最近,美領事館官員終於收到了此前被中方扣押的李祥春寫給美領館官員的94頁材料中的8頁。李祥春在其中提到,他在1月被抓時就曾遭到毒打,並且被連續3天3夜車輪審問,不讓睡覺。送到南京監獄後,他被「長時間戴手銬」,並且被強迫長時間看詆毀法輪功的洗腦錄像。

洗腦班裏的黑幕


1999年7月20日以來,江蘇省各地相繼舉辦了各種非法洗腦班,強制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逼迫他們放棄自己的信仰。

1. 南京市鼓樓區洗腦班成了變相看守所

南京市鼓樓區於2001年1月20日舉辦的非法洗腦班,是迫害、摧殘法輪功學員的變相看守所。這兒輪流關押了一批批法輪功學員,他們都是被用流氓手段綁架進來的。進來時先搜身,家屬送的東西都經過仔細檢查。每間房單獨關一人,而且人離開房間時,房間內的東西隨時可能被搜查。房間安著鐵門、鐵窗,為擋住視線,距前窗一米遠處懸掛一塊很大的布簾,距後窗一米遠處聳立著一堵高牆。房頂安裝著監控器,日光晝夜通明。每天倒痰盂時間至多3~5分鐘,就算放風時間,連在廁所大便都被限制。

南京是有名的三大火爐之一,洗腦班為折磨法輪功學員,在高溫天氣隨意關窗。清晨六點高音喇叭就開始播放謊言,有時至甚至連續4個多小時,還強迫法輪功學員看官方造謠的電視錄像、談觀後感,不許講話。並調動公、檢、法、政府機關、高校、居委會等各方面人員組成的所謂的「幫教團」,車輪式地提審法輪功學員,逼迫親屬以打、罵、離婚等施加壓力,強迫他們寫保證書。還經常組織各區好幾十人的團體來參觀,回去仿效。

有兩位被派來「幫教」的大學生了解我們在此的具體情況後,感慨地說:「正常人在這兒兩天都會被逼瘋。」他們問:「你們被關在這兒通過甚麼法律程序?」哪有甚麼法律程序?我們告訴他們:被綁騙來的。

某研究所兩位女法輪功學員因堅決不寫保證不去上訪,已被非法關押在此長達十個月。有的不寫保證的法輪功學員夫妻雙方都被非法判刑、勞教,根本不管你家中有將參加高考的孩子、無人照管的幼兒。

法輪功學員的存款都被凍結,有人幾個月甚至半年拿不到工資。每個月交5000元生活費,並按日計算,逾期則罰交一萬。出來後還要交3000元保證金。放出一個人,管教人員拿500元獎金,並威脅:出去後只要見到兩個煉功人在一起,隨時隨地可抓。最近惡徒揚言再不寫保證就要判刑,最高判9年。

2. 拳打腳踢的鹽都縣 「強制轉化學習班」

2000年6月10日,鹽城市鹽都縣舉辦了第一批法輪功重點人員「強制轉化學習班」。 在「學習班」上,法輪功學員們被強迫學習太極拳,學員們不聽從,抵制非法關押,辦班人員就把學員雙手反銬,利用聯防隊員對學員拳打腳踢,並揚言「打死法輪功學員不犯法」。他們將學員打倒在地後,拉起來再打倒,反覆折磨持續達六天之久。辦班人員還對法輪功學員親屬威逼利誘,說甚麼『不轉化就判刑送去大西北』云云,喪盡天良地逼迫學員親屬毆打和侮辱學員,以達強行轉化。

2000年11月20日,鹽城市鹽都縣再次舉行「強制轉化學習班」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次「學習班」的目的非常惡毒和明確:(1)元旦快到,強行關押學員以防他們去北京上訪;(2)準備長期辦班,不讓學員工作學習,失去經濟來源;(3)逼迫親屬朋友與學員失去聯繫,以製造混亂的社會秩序。鹽城市政府專門撥款16萬元作費用開支,供那些所謂的「輔導幹部」吃喝玩樂。而被強迫參加「學習班」的法輪功學員每人則必須繳納40天的住宿伙食費800元。「學習班」採用的是「全封閉模式」。學員不讓與外界有如何接觸,親戚朋友等一律不讓探望。對每一個法輪功學員,他們都安排四人每天看管並進行邪惡的「幫教、轉化」,要求40天內一定強制轉化,否則將被強行勞教。

惡有惡報

人們常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1. 原江蘇省勞教局局長張文華犯四項重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

從1988年至2000年10月,張文華曾先後擔任江蘇省勞教局政委、局長、黨委書記,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張文華在任江蘇省勞教局局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關押,殘酷迫害,犯下累累罪行。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2002年3月25日,南京市建鄴區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張文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 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犯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犯非法私藏彈藥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2. 原江蘇省610辦公室副主任王榮生患白血病

原江蘇省610辦公室副主任、江蘇省公安廳副廳廳長王榮生,賣力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於2002年底左右升任江蘇省司法廳廳長,但剛上任不久即患白血病,至今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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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要還。無論任何人,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都會給自己造下如山如天的罪業,而這些罪業被償還時必將化為災難降臨,甚至危及當事人的性命。在此我們也再一次勸告那些還在繼續助紂為虐,為虎作倀,追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人們,千萬不要再步張文華、王榮生之後塵,希望你們不要為一時的名利而毀了自己生命的永遠。要知道善惡有報是天理,只爭來早於來遲。由不得你信與不信,只是時間早晚問題。

(此文系根據網上資料整理而成)

江蘇省勞教局 局長 黨委書記 姜金兵 手機13705171001 辦公室83716093 宅83709009 郵編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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