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永萍,女,1959年出生,是佳木斯大學化學藥學院教師,副高級職稱(副教授)。楊永萍老師曾身患多種疾病,並做過肺葉半切除手術,體質較弱。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僅身體得到了健康,而且生活中熱心幫助他人,工作中愛崗敬業,一度被評為大學「雙十佳」優秀教師。
1999年7.20,江澤民集團開始了對法輪功的迫害,並在媒體編造謊言。楊永萍老師以她修煉大法後身心受益的巨大變化,告訴身邊的人們: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講訴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真相。
2000年6月間,佳木斯大學第四學區保衛科王明、王宇辰二人去楊永萍老師家,以了解情況為名,將她騙至向陽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後因楊永萍身體出現嚴重不適狀態,看守所害怕她有生命危險擔負責任,非法關押15天後釋放。此事在2001年1月佳木斯大學紀檢委「關於楊永萍所犯錯誤的處分決定」中卻被歪曲為「擾亂社會治安被當場抓捕」。此處分決定還撤銷了楊永萍老師所擔任的教研室主任職務,處分中所列「事實」也均屬捏造。
2002年1月間,楊永萍老師承擔化學藥學院對高中老師進行培訓的部份教學任務,授課內容涉及基因與生命科學的內容。課程結束後,她對一些聽課學員談及人類的未知領域和對生命的探索,並證實大法的科學性,此事被惡人逐級舉報(某名聽課人員和當時擔任化學系主任的曲鳳玉舉報,之後法庭也曾向楊老師出示過曲鳳玉的所謂書面證詞)。經過佳木斯大學610惡警梅學松、李長楓等人的策劃,2002年4月11日晚20時許,佳木斯大學新華派出所和向陽公安分局部份惡警,以搜查為名,闖入楊永萍老師家,在進行非法抄家後,把她強行綁架,送進佳木斯看守所。2002年6月4日向陽區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判楊永萍老師三年徒刑,並開除公職;同年9月,把她從佳木斯看守所轉押至哈爾濱女子監獄進行迫害。
佳木斯大學610辦公室、保衛處及新華派出所部份惡人,自99年7.20後就追隨江澤民一夥,用舉辦洗腦班、不斷騷擾、抓捕等方式,迫害大學及大學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並多次強迫寫保證、搞人人過關;對抵制他們不法行為的大法弟子,便協同大學黨委、人事處等部門以扣發工資、獎金、不許晉升職稱,甚至非法拘留、勞教、判刑等手段進行迫害。
在這裏正告佳木斯大學各級各部門仍在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人員:佛法慈悲於人,但威嚴同在。天理昭昭,迫害善良終有報!也希望被江××欺世謊言矇蔽的人們,都來了解法輪大法真象,給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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