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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大法弟子宋友春被青龍縣看守所迫害致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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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22日】宋友春,男,54歲,秦皇島青龍縣土門子鄉法輪功學員。在2003年12月15日晚6點,經過十四天的非人迫害,宋友春被青龍看守所迫害致死。人被害死後,毫無人性的惡警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犯罪,還命令家屬限3日內把遺體拉走,否則就強行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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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友春,攝於2003年10月1日

由於宋友春堅持修煉大法,多次在青龍看守所遭受非人的迫害,並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勞教所受盡了各種酷刑折磨,輾轉關押在兩個勞教所──開始在唐山荷花坑勞教所,後又轉到保定高陽勞教所加重迫害,被迫害得身體不行了才放出。

宋友春身體還沒有恢復好,惡警又將他綁架。2003年12月2日上午,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張樹軍、政保股李長興、劉長河等人和青龍縣土門子鄉派出所所長劉豔文、惡警陳曉虎、於長國等,再次無故闖入大法弟子宋友春家搜查,並非法進行抄家,搶走了電視、VCD等貴重物品,並且毫無人性地將宋友春、他妻子裴少芝、女兒宋麗美一家全部綁架上警車,送往青龍縣看守所。關押數日後,才將其妻女放出。

宋友春被迫害死後,青龍公安局嚴密封鎖消息。宋友春的女婿和另一位親屬曾到秦皇島政府部門為此冤情上訪,結果在半路上就被當地公安局抓回,非法關押在青龍看守所。

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還有青龍公安局國保大隊的隊長張淑清(男)
青龍縣的郵編06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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