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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石市陽新縣政保大隊宋生強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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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2月25日】湖北省陽新縣政保大隊副大隊長宋生強,男,30歲左右,省公安警校畢業。自99年7、20迫害法輪大法以來,為了撈取政治資本往上爬,爭當政治打手,不遺餘力地迫害全縣大法弟子。他自己也大言不慚地說:全縣所有的法輪功都是經過我的手處理的。四年多來,它的惡行累累:

2002年十六大前夕,把實驗中學的郭老師綁架到黃石市洗腦班。逼得他精神失常,從二樓跳下而自己不知道,致使腿摔斷至今未痊癒。實驗小學退休教師吳老師,快七十歲的高齡了,被非法送到武漢女子監獄承受非人的折磨。非法審訊時,宋生強抓住比它母親年齡都要大的老人的頭髮,把頭往牆上撞,頭部被撞起多個大包,用手使勁打她的嘴巴,用手使勁掐她的手臂,以至兩隻手大片烏紫,等等卑鄙行為。

連看守所的犯人都說:只有太監才能幹得出這種缺德事。非法罰款時,多人幾千、上萬元的罰款交到他手上一張字據都不給。非法搜家時,一個家庭非常困難的大法弟子在一本書裏夾著的僅有的一百元生活費被其拿走,事後還不承認。

所有這些鐵的事實面前宋生強及其參與的同伙是抵賴不了的。善惡有報這是天理,你迫害的是一群善良的好人,這是天理不容的。現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海外多個國家起訴,全球都公審它,你追隨其後的下場可想而知。望你能「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否則,你今天迫害法輪功的所謂「政績」就是你明天償還「血債」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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