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12月28日】李秀梅,女,58歲(明慧100期週刊曾報導過她被迫害的事例),2001年12月因發資料被大連沙河口區派出所抓去,關在鐵籠子裏,雙手被銬在鐵籠子上,一夜坐不能坐,站不能站,惡警時不時的對她打罵。因她堅決抵制惡警,惡警把她送到大連拘留所(即姚家看守所)。李秀梅一進拘留所就絕食,因他堅信大法,而且很堅強,所以拘留所裏姓姜的大隊長與另一個大隊長(據犯人講這個大隊長最兇最壞,從來不暴露他自己的姓名)就把李秀梅蜷起來手和腳一齊銬在床上不能動,白天晚上都不能伸展,除了強迫灌食外,整天都這樣。
一個多星期後,沙河口區派出所特意為李秀梅打製了一副腳銬,只有4─5寸長鏈子,提審時走路邁不開步,惡警就在後面推她說她走得慢,上車上不去惡警們就打她,連拖帶腳踢,把她弄到車上,然後把李秀梅帶到做真相的居民住宅樓,給李秀梅進行拍照進行構陷,這時的李秀梅已經處於半昏迷狀態,然後又送回拘留所,繼續把李秀梅手和腳一起緊緊銬在床上(蜷起來的)。
第二天又強迫灌食,在強迫灌食時,兩個大隊長指使好幾個男犯人用手捂住李秀梅的嘴,使她幾乎休克,第二天又把她綁在床上說是給李秀梅打吊瓶,從那天起李秀梅再也沒回到監號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