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先生:
我們向您呼籲請求幫助要求釋放美國公民查爾斯-李。2003年1月23日他在廣州機場被捕。
李先生被中國政府指控違反了中國的法律,但卻不給李先生任何辯護權力和機會,也沒有向世界講清他究竟犯了甚麼「罪」。
李先生強烈否定中國政府對他的指控。他相信他的被捕的真正原因是因為他是法輪功修煉者。
作為一個外國公民,他一定要受到他本國政府的保護。很清楚,政府對查爾斯-李的指控是要對中國和海外的法輪功修煉者進行進一步的迫害。
我們強烈呼籲給查爾斯-李辯護權,要求合法的法律程序以保護他不受迫害,強烈要求將他立即釋放。
謝謝。
歐洲法輪功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