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9年7-20開始,我們就失去了人身自由,被強行抄家、監視。2000年元月17日,我們十幾個同修被抓,警察恐嚇我們說「在一起是非法的」。我們堅持說沒違犯中國任何法律,我們就是學做更好的人。警察就把我們關押在派出所審訊,說甚麼我們做好人就是「反政府」、「反XX黨」,實際上那都是他們故意歪曲,我們根本就對政權一點不感興趣,我們一對安分守己的退休老人又怎麼會去「反政府」呢?
後來,警察將我和幾個同修關進看守所,對女學員還說流氓話,動手動腳。我們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精神折磨、還被逼著交1000元罰款,說是「教育費」。在看守所裏,我們被和殺人犯及其他犯人關在一起,在零下7、8度的冬天喝冷水,吃變了味的饅頭、沒有一點點油的爛菜,洗冷水澡…我帶去的食物也被裏邊的惡獄警佔為己有。我家的親人想看我,公安局的頭目明著叫拿來煙、酒,吃喝花去5000餘元錢,在關押我的一個月當中,又叫交出車費、吃喝及節日加班費1000餘元(都留有罪證)。
在2001年9月,為揭露謊言、假相,我和老伴在去北京上訪的途中又被押回,強迫每人交1000元錢的車費,5000元罰金。我再次被關進看守所,受盡折磨。惡警強迫我寫保證書,當他們知道達不到他們的目的時,一個月後,我和老伴又被騙去,關押在山裏的洗腦班。期間又被先勒索一萬元,每人每天按100元算,放出為止結算。當地的一個政法委頭目常常在那兒叫囂:「你們法輪功的有一億人,怎麼說也是少數,不轉也得轉,最後不轉的,我們黨有的是辦法,找個地方把你消滅掉,政府下了死令…」每當我聽到管教幹部說這樣的話時,我就想:這是在我工作了40年的中國嗎?
我們至今仍然在受到迫害,沒有人身安全與自由,電話被監控,單位、街道監管,家人都受株連,孩子的工作受到影響,精神有壓力。
但是我們堅信法輪大法好,善惡有報是天理,全世界都離不開真善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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