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抓進了天安門附近的派出所,一起被抓的有十幾個各地大法學員,惡警把我們的兩個手臂一個從肩上背到背後,一個從腰間背到背後。反扣在一起,長達二、三個小時。有的人痛的栽倒在地上,汗水把地都溻濕了,惡警對怎麼痛的也不吭聲的學員更凶殘,提著手扣在地上轉圈,我說「大法是教人修心向善的最正的法」。他們打我的嘴巴。我不屈服,他們就不停的打,打累了他就抓住我的衣領重重地甩在地上,我的後腦磕在地上,我不能動了,但他們七、八個人圍著我踢我。雖然我半昏迷,但我心裏明白。我沒有死,在心裏喊著「法輪大法好」,邪惡之徒見我休克,就把我拖起來放在屋角。甦醒後我還是不停地說「法輪大法好」,最後一個警察說:求求你了,不要喊了,我的頭都痛了。
我被本地公安局帶回後,被非法拘留一個多月才放我回家。惡警並向我的家人勒索錢財,2001年10月派出所把我騙去,叫我寫保證書,放棄修煉,被我拒絕。又一次把我關進看守所。
師父說:「修煉的人畢竟不是常人,那麼本性的一面為甚麼不正法呢?」《道法》。我悟到我不應該被動承受對我的迫害,就絕食抗議,惡人給我灌鹽水,罵我髒話,我就是不向邪惡妥協,最終戰勝邪惡,正念闖出看守所。
以上是我在正法路上的一點經歷,寫出來就是為了揭露邪惡,助師正法,讓我們牢記師尊的教誨,更好的做好三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