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孩被惡警扒了衣服,用大電棍電她臉、嘴、後腦中樞神經、前胸、腋下、大腿內側等敏感部位;還被強制戴械具,其中戴生鐵大腳鐐9天,把手和腳緊銬在一起不能直腰,不能自己大小便,還把關在同一監倉裏的大法弟子一對一對銬在一起。為了逼迫小女孩放棄修煉,獄警兇狠地將她關小號三個多月。十個月後,女孩才被其父花4千元保出,被學校開除。
2002年春節至2002年11月,每逢「敏感日」,派出所惡警就上門騷擾,其母抵制迫害不給他們開門。11月3日晚,派出所惡警們擰門撬鎖1個小時,最後破窗而入,將她們母女綁架。她母親堅決抵制,惡警又惱又恨,當晚在其母女身上洩私憤,把人銬緊用電棍電,次日把她們母女關押在市第二看守所。此時其父為了把女兒保出,被派出所騙去6000元,其父向公安局交2000元,保出來,但是被非法「監視居住」在公安局招待所10天,每天三百元,被勒索3000元後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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