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1999年7月20日法輪功遭受迫害以來,我和我的家人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先是鎮派出所與本村保衛科逼迫簽字寫不煉功保證,交出法輪功書籍,不服從就在本村高音喇叭上廣播,停水、停電、家屬不允許參加本村單位工作。在說理無門、講真話無人聽的情況下,我於2000年1月3日本著對社會和人民負責的心情去北京上訪。剛到天安門就被警察盤問後帶到離天安門不遠的一個派出所,他們有的用腳踢我,有的搜身、搜包,其中一個警察把我給女兒買的兩隻玩具手電筒拿走。大約半小時後,被我市駐京警察帶走又是搜身、搜包,搶去我800多元,不准吃飯、雙腳腳尖對立、兩手垂直罰站10多個小時。我在拘留所裏承受著迫害,我的家人同時也在受難,不法人員在全村高音喇叭裏廣播詆毀我的上訪行為,家裏被停水停電,丈夫不允許工作,父親被扣去退休金,孩子不敢乘坐學生車上學,並被鎮政府、村委共罰款12000元,印發小報通報各戶村民及各單位。
2000年8月2日,我因證實大法講真相被村委罰款2000元,又是印發小報通報各家各戶,高音喇叭廣播。後被非法拘留半個月交5000元保釋金。在拘留所裏警察使用了各種刑罰,吊銬、電棍電、雙手抱頭赤腳蹲跳,大熱天挽起褲腳跪爬,還必須赤腳,連襪子都不許穿,雙腳繃直不許彎曲,雙手放在腳上低著頭蹶著,用膠皮棍打。
2001年3月,市610辦公室、鎮政府、村委保衛科,在我不同意的情況下把我強行抬上車送進淄博王村勞教所洗腦,想利用欺騙手段讓我放棄修煉,放棄信仰「真善忍」的自由。本年9月,他們又一次想抓捕我進洗腦班,為了躲避迫害,我只好躲了起來,警察私自開我的抽屜和大衣櫃,地毯上留下的是泥腳印。
自從江××掀起了鎮壓法輪功運動以後,我和家人從未過上安心的日子,整天在提心吊膽中度過。被看管是經常的事,有時出門辦事,村委保衛科長派保安跟著;有時被跟蹤;有時被攔截回家;有時進家看我在不在家;有時打電話騷擾,嚴重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