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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威遠縣惡警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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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16日】2002年5月28深夜,四川省威遠縣公安局同時出動幾十名警察,強行進入家住縣城第十居委會和家住城郊三河村五組的法輪功修煉者謝兵玉、曾紅、吳霞等7人家中進行非法抄家,當惡警抄到他們放在家中的法輪大法書籍等物件後,立即將他們7人抓進了看守所。當場及過後,惡警們都未履行任何法律手續(如拘留證、逮捕證等)。被非法關押的7人中除李德培因家有幼子無人照管,惡警們才不得不放回外,其餘的謝兵玉、曾紅、曹友美、劉翠容、王士超、吳霞共6人都被長期非法關押。

直到2003年4月底,在曾紅等大法弟子的家屬及所在村村民的強烈抗議之下,惡警們才不得不以准其家屬做保為條件將曾紅等5人放回家,但仍不發給任何手續(如釋放證等),也就是說,惡警們抓人、關人、放人全憑一句話,就將5人非法關押11個月之久,另一名20多歲的女大法弟子謝兵玉非法關押時間已超過一年整,至今未放出。

曾紅等5人回家後,縣國安大隊的惡警繼續對他們進行騷擾,6月2日夜,大法弟子曹友美又被他們無故抓走,至今下落不明。

江氏邪惡政權不是每天都在向世人吹噓甚麼中國的法制已經非常健全了嗎?請問,像威遠縣公安局這樣隨便抓人,並將這麼多人非法關押這麼久的行為就是法制健全的表現嗎?!

我們強烈呼籲國際人權組織對這一瘋狂踐踏人權的嚴重事件進行調查,堅決制止威遠縣公安局惡警執法犯法的惡劣行徑,還我公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權,立即無條件釋放已被非法關押一年多的謝兵玉和再度被抓、下落不明的曹友美,並敦促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威遠縣公安局惡警所犯下的非法拘禁罪,並保證今後不再發生此類惡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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