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7月2日】我是一個農民。一九九八年前幾年惡病一直纏身,幾年醫治,家庭負債累累,但病一直不好。正在此時看到很多久治不癒的病人修煉法輪功以後神奇般的好了,我在無錢治病的情況下,一九九八年以後也修煉了法輪功,並按法輪功的嚴格心性要求,事事處處都要做一個好人。一次我被車撞倒,車主當時拿了幾百元錢叫我馬上去醫治,錢用完後叫我再去他家拿,一直要給我完全治好為止。後來我看到師父在中講道:「咱們就講,好壞出自人的一念,這一念之差也會帶來不同的後果。那麼大歲數,擱個常人,能摔不壞嗎?可她連皮都沒破。好壞出自一念,如果她躺在那兒說:啊呀,我不行了,這不行,那不行。那麼可能就筋斷骨折了,癱瘓了。給你多少錢,你住在醫院裏後半輩子起不來,你能舒服嗎?看熱鬧的人都覺得奇怪,這老太太怎麼不訛他點錢呢,管他要錢。現在的人道德水準都發生扭曲了。司機是開快車了,可是他能是有意去撞人嗎?他不是無意的嗎?可我們現在的人就是這樣的,要不訛他點錢,這看熱鬧的人心裏都不平。現在我說好壞都分不清了,有的人告訴他你是在做壞事呢,他不相信。因為人的道德水準都發生了變化,有的人唯利是圖,只要能弄到錢,甚麼事都幹。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都成了座右銘了!」第二天我就把錢送還了車主。過後不久又碰到了一次類似的事情,一塊衣服都被血濕透了。我沒有找那司機半點麻煩。由於我修煉得好,我的病全好了。
99年7.20迫害開始後,因為我對別人講了我修煉法輪大法給自身帶來的變化,幾次被公安叫去,逼我以後不能講大法好,寫以後不再煉法輪功的「保證」才放回家。過後我很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我對不起大法和師父,愧對師父的慈悲苦度。
2003年三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公安竄到我家,搜去家裏大量的法輪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緊緊銬住我的手將我綁架到公安局,開始罰跪並用厚厚的皮鞋踢我,出手打人。然後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滿時被非法罰款五千元。
我一個六十來歲的老人,如今被邪惡的流氓集團迫害得背井離鄉、風餐露宿、流離失所。現在又聽說家中妻子、女兒被公安局騷擾,緊逼我的下落,她們的近況不知。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