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此案性質嚴重,影響巨大,2003年1月23日成立的「天安門自焚事件調查委員會」,對此案進行了多方位深入詳細的取證調查。
(一)劉春玲被重物擊倒在地死亡
從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節目中關於自焚的現場錄像可以看到,有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手持一重物,用力向死者劉春玲的頭部擊打,導致劉春玲急速倒地,並用手護衛被打的左側頭部。調查委員會有理由認為劉春玲是在現場被打死,而非被燒死。現場一名身穿軍大衣的男子(在劉春玲身後)很明顯不是在參與救人,而是要置劉春玲於死地。
身穿軍大衣、拿重物擊打劉春玲的這個人是誰?他為甚麼要謀殺劉春玲?
(二)誰害死了劉思影?
央視「自焚」事件中,有一個叫劉思影的小女孩被嚴重燒傷。
事發後,劉思影和其他幾位傷者被送往據稱是北京治療燒傷最好的積水潭醫院。經過詳細調查,調查委員會從積水潭醫院參與治療劉思影的醫務人員處得到驚人消息:
「劉思影在燒傷基本治療得差不多了,身體已基本恢復正常,已打算出院的時候突然死亡,死因可疑。」
劉思影死前一段時間,包括死亡前一天,3月16日,週末休息前的星期五,心肌脢譜和其他各項檢查均正常。3月17日星期六上午8-9點鐘時,積水潭醫院負責人和北京市醫政處處長曾到劉思影病房探視,與劉思影說了很多話。3月17日的中午11-12點左右,醫生突然發現劉思影已處於病危狀態,並很快死亡。
誰謀殺了劉思影?
(三)失蹤的兩個多小時
據新華社2001年1月30日對自焚事件的報導稱,1月23日14時41分,在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東北側,王進東首先點燃火燄,「不到一分鐘,幾名民警連用4個滅火器,迅速撲滅了這名男子身上的火燄,並用值勤警務車將其迅速送往醫院救治。」幾分鐘後,人民英雄紀念碑北面,4名相距不遠的女子點燃了身上的汽油。僅過了一分半鐘,火燄均被撲滅。「事件發生後不到7分鐘,北京急救中心的三輛急救車也及時趕到現場,將傷者緊急送往北京治療燒傷最好的積水潭醫院。」
從新華社報導的「自焚」開始的時間下午2點41分加上7分鐘的滅火、送上救護車的時間和從天安門廣場到積水潭醫院20多分鐘的正常車程(對急救車行駛應短於此時間),這些「自焚」人員應該在下午3點多被送到積水潭醫院。
根據調查,積水潭醫院多位工作人員確認,「自焚」者至少在晚上5點以後才被送到積水潭醫院。那麼,從下午3點左右到晚上5點左右,中間至少有兩個小時以上的時間,新華社的報導無法解釋這些人去了哪裏?原本20多分鐘的車程為甚麼花了急救車兩個多小時?
在這失蹤的兩個多小時裏到底發生了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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