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20以後,許多大法弟子都在為維護大法忙碌著,自己卻一直沒有為正法做點甚麼,這使我感到對不起師父。我決定到北京上訪。
2001年3月3日,我到達了北京天安門廣場,正要往廣場中心走,一個便衣攔住了我,讓我罵師父。我不同意,他就將我強行推進一輛警車,後將我關進天安門附近的一派出所銬了起來。惡警們開始問我是哪裏人,我不回答。他們就用橡皮棍打我,其中一個正準備用電棍電我時,我發出正念:我是大法弟子,你們不能電我,要電就電你自己。結果電我的惡警反而被狠狠地電了一下,這使惡警們害怕起來,停止了打我。他們又「請」來了一個騙子妄圖說服我,被我大聲地訓斥走了。正念的威力使我信心大增,我在心裏感謝師父的幫助。
不久來了一個中央信訪辦公室的,看見我被銬著,對惡警說:她都這麼大的年紀了,還銬著人家,趕緊打開。手銬打開後,他又讓人搬來一把椅子讓我坐下。問我是哪裏人?我不說話。他說要給我拍照讓別人認,查出我是哪裏人。我發正念:你的相機會壞。他拿起相機剛要拍,發現相機壞了,他驚奇得說:來之前還是好好的,真是奇怪。悵悵地走了。
時間長了,我對這裏產生了厭惡感,腦子裏出現了一種僥倖心理:說出地址來可能也沒事。就對惡警告訴了我的住址,惡警立即通知我縣的公安來領人。這件事我一想起來就後悔。
回到本縣公安局,惡警們開始問我這問我那。還打我。我發正念:你打我你的胳膊抬不起來。第二天我發現打我的惡警的胳膊真地抬不起來了,公安局沒辦法將我移到看守所關了28天。接著又將我送到了本縣的邪惡轉化班,一管就是兩個月。最後,又將我送到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