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頂著烈日或寒冷在露天地上連續站立十幾個小時,不許動。
2、在炎日或冷天,連續跑步半天或整天,不叫停不能停。
3、連續蹲幾個小時(一隻腳前一隻腳後,腳尖著地,兩手放在大腿上),蹲得雙腿發麻,發軟,酸痛無力,站立不穩。
4、辱罵、刁難、挖苦。通常是幾個惡警同時『圍攻』一個大法學員,根本不顧及人的尊嚴,人的基本人格。最難聽最損德的話都罵出來,還有拳腳再加上高壓電棍。
5、經常播放反面光碟,以圖洗腦,但誰都不會相信。
6、做手工,看電視等,都是以集體形式籠在一起不許單獨行動,以限制人身自由和消磨學員意志。
這是一般的體罰形式。惡警認為,只要不太惡,不太過分,在公眾場合幹,也不算甚麼,因為它們有上級指示,在支撐著,這是它們自欺欺人的表面理由。其實它們是心虛的,也很害怕,害怕真實的情況被外界知道,害怕曝光。而更加嚴重地迫害情況,它們在暗地裏進行,轉移到其它地方(分所)去了。
禁閉和「攻堅基地」
禁閉:將大法學員隔離,帶到別的地方去施壓,強行用刑、拷打,用1萬伏的高壓電棍電;使用拳腳;把學員關在一個小籠子裏,立不立,坐不坐,半蹲著,吃喝拉撒全在那裏面;不許睡覺;……惡警實行輪班制,日夜輪番地對學員進行肉體與精神的雙重折磨。
「攻堅基地」:惡警們為了達到上級指示要求的轉化率和秘密文件指示,聲稱打死也不怕,有法律保護,那不能算它們的罪。(這話是指張青美在公眾場合公開對大法學員說的)它們有了支撐和靠山就在三分所那地方,另外建立了一個「攻堅基地」,專門用暴力來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場所。從而邪惡幹警變得越加瘋狂,明目張膽,邪氣高張,沒有人性、殘暴,而且這個基地是長期的。
2002年的11、12月份和2003年的2、3月份,它們實行了兩次迫害:
迫害的方式:兇狠的拳打腳踢,萬伏高壓電棍,手腳銬著擰、扭、勒:尖利之物刺破手指,鐵鏈懸吊銬打;坐釘板、死人架(雙手和腳分開綁著成十字形);鐵棍、木棒狠打,不許睡覺;兩手往兩邊綁在大沙包上,然後拳打腳踢,用布蒙住頭猛打;抓住頭髮猛打;用高音喇叭掩蓋慘叫聲,唆使和脅迫其它勞教人員對大法學員行惡……不盡枚舉。惡警也是輪班制、日夜對大法學員進行肉體與精神的雙重摧殘。
參與迫害的惡警:*張青美(原大隊長)、*陳瑞雄(原副大隊長)、*犯青平、*盧金虎、邱劍文(原副大隊長)、張武軍、曾慶平、溫志光、周澤華、何曉東(現任大隊長)、姓曾的分隊長、姓黃的幹事、楊玲(女)、還用後來新調入的20多個後輕幹警(有的剛畢業就分配到那裏幫兇、行惡),總共參與的幹警約有四五十人。(其中:標有*號的惡警因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功』而被調走)
被迫害的大法學員有:李源東、曾流明、陳敬平、陳炳貴、陳金科、林鳳池、楊傑東、曾廣星、孫潔豐、劉國華、林勤榮、劉方飛、粱計彭、吳洪較、吳邦法、鄒昔桂、謝純鋒、譚俊輝、許建順、馮棣見、謝文界、吳海波、楊楚強、楊光……不盡數列。(有的大法學員被非法勞教了三年、兩年、甚至被迫害兩次、多次。有的被打得變了形,肋骨被打斷兩次,頭被打得腫大、渾身青腫塊,不能走路、有的還在住院。)
荒唐可笑的幾件事:
1、「非典」過後,惡警們上級有人下來拍錄像,惡警戴上口罩,臨時強迫大法學員做幾個運動場面,以供拍錄,好向外界宣傳──它們在『非典』期間是如何『關心』學員的!向上級彙報請功──如何緊急防預!其實,都是虛偽的形式,多麼擅於做假。
2、凡是有外界甚麼人或甚麼上級人物(總所)要來參觀或檢查,必事先要求大法學員把整個環境衛生搞得乾乾淨淨,事先要求學員坐得整齊,以等待參觀或檢查。以示一片 『安詳』,多麼會欺瞞外人和上級。
3、凡是省局司法廳或有身份的人物來檢查,必事先要求學員搞好衛生後,把所有學員關在屋子裏,並用鎖頭鎖緊,還叫其他勞教人員盯住、看管好。多麼心虛,怕醜惡之事曝光!怕學員向那些人講真相!
4、有一次找我談話,裏面有四個幹警,在爭論這個月的工資有多少,獎金有多少?又有多少個(學員被迫害)轉化了,上面又給升工資,發獎金了,說話那樣子很得意,還竊喜呢!錢數一定是豐厚的啦!那付嘴臉,也不為自己的罪惡而後怕?金錢、地位、政治資本使他們完全失去了理智,失去了良心與人性。也是他們能迫害法輪功及學員的唯一動力。真是可憐,不為自己留條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