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資助學生的好老師屢遭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0月27日】我曾在貧困山區教過短期的書,修煉法輪大法後,善心使已在異地工作的我常惦記著那裏自己教過的學生。1998年,在自己經濟並不寬裕的情況下,我寄了1000元給他們(足夠當時那班十幾個學生交勤工儉學任務的錢)。也許是太少人在那裏這樣做的緣故,區區1000元竟然也被當時的地級日報給予了報導,我的事蹟也因此而被廣為傳頌。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突然開始在中國鎮壓法輪功。這顯然是錯的。鎮壓數月後,修煉大法身心受益的我覺得自己有責任把大法的「正」與「好」告訴政府及世人。於是,我將自己及親友身心受益情況和捐資學生的事蹟寫成長信,寄給了當時報導我捐資的地級報社及省級大報,並懷揣長信去了北京。我將長信複印分別寄給了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北京日報、中央電視台及全國人大、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機構,最後,我手拿信件來到了國家信訪局。聽說是為法輪功上訪,工作人員根本不接上訪信,接待我的換成了警察。他們強行搜了我的身及行李,填表後就通知戶口所在省駐京辦的人將我接走。

而後,地方縣的公安政保大隊將我劫回縣城。我把自己的上訪信交給辦案人員並詳加說明。可是,政保卻把我的正常上訪變為「擾亂社會秩序」,從而非法將我「刑事拘留」。半個多月後,政保以「取保候審」之說向家人勒索了2000元保證金,後放人。

2000年國慶節前,我及其他教育單位功友被縣教育局強制集中到指定地方「學習」,實為洗腦。半個多月後,每人被迫交了上1000元食宿費及2000元的保證金(教育局主管領導以個人名義寫的手條,沒有公章)。當時沒有現金的由原單位代付,然後從每月的工資扣除,我就是如此。爾後長達數月,深受領導、學生、家長歡迎的我發工資時卻只有白簽字的份。

2001年暑期7月20日前,我及其他教育單位功友又一次被強制集中到了縣教育局。大概3天後,卻又莫名其妙的要求交600元,這次連收條都沒有。

2001年國慶前夕深夜,縣政保及鄉派出所惡警突然闖到我單位,強入我宿舍。一進屋,惡警們就用電筒到處亂找亂翻(我隨身帶的大法書被發現並沒收)。「嘿!有存摺。」一惡警喜出望外。細一看,「有二千五」,惡警報告同事。再仔細看最後的記錄,「哦,只有十元了。」惡警似乎很失望,將存摺隨手扔到了攪糟了的床上(存摺是為保管學生暑假交的補課費而開設,開學後交還學校了)。緊接著,惡警找我要停在室外的摩托車鑰匙,我說「不知道」。於是,惡警貓腰床底、牆腳找了好一陣,終於找到了。惡警們全然不顧其他師生正在睡覺,將摩托車發動開走,沒說明扣車原因,也沒留下任何「財產扣押單」之類的法律文書。中國憲法規定「公民的私人財產不容侵犯」,他們竟如此粗暴的踐踏憲法。

獨自臥床休息的我這次又莫名的被以「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遭綁架,惡警們把我劫到政保大隊,一整晚不讓我睡覺,強迫面壁站著,第二天早上也不給我早餐,後把我送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出來後,我走路回單位上班,路過一馬路邊的魚塘時,發現自己的摩托車停在那裏,有兩人坐在魚塘邊釣魚。當時為上午正常上班時間,派出所警察竟騎著搶劫來的摩托車去釣魚,真是無法無天。我將這事說給單位同事聽,同事個個說「這簡直就是土匪」。過了幾天,派出所到單位說下午可以給我摩托車鑰匙,但要我去幫他們寫學習所謂「三個代表」的體會,其實就是偽造,說是上級要檢查。他們搬出一堆人民日報,讓我從中東拼西湊了十多份(身為大法學員,我明白自己在怕心下參與他們這些見不得人的醜事實在不應該),隨後,將鑰匙及車還給了我。

2002年春節後,我跟單位領導打好招呼就出外打工了。沒多久,單位領導利用我對他的信任,來到我的打工地,將我騙上了單位接我回去「交差」的專車。我覺得自己沒做錯甚麼,我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工作,沒必要跟他們回去,於是中途停車休息時自個往回走了。他們自然不肯罷休,說甚麼「否則自己會下崗」,便又派了兩個派出所惡警來一同找我。由於自己沒把握好,他們找到我並將我劫回了縣城,並又以「擾亂社會秩序」的名義(其實都是他們在「擾亂社會秩序」)將我非法關押。派出所惡警通過單位領導向我勒索,開始說要20000元,後來說10000元,再後來說不能低於8000元。這跟「黑社會」綁票沒甚麼兩樣!獄外的好友希望我能早些出來,於是幫我湊齊8000元,交給了派出所惡警。當我要「收據」時,惡警說「我們做事你放心,肯定會給你的」,可是,後來惡警們連手寫的收條都沒有給我。

我因修煉「真善忍」而心生善念捐資學生,卻也因不放棄「真善忍」而屢遭迫害,這是中國社會的悲哀。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我強烈呼籲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們都來了解法輪功真象,幫助制止這場在中國仍在發生的迫害,將所有的參與迫害者繩之以法,伸張世間公義。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