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2月26日修煉法輪大法後,我嚴格按照師父講的宇宙特性「真善忍」去做,堅持學法煉功,時間不長就覺得一身輕,以前的病症全都消失了。我原來體重只有98斤,現在體重160斤,甚麼活都能幹,完全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修煉大法五年來,身體健康,再沒有吃過一粒藥。我們全家從內心裏感謝師父和大法給了我一個健康的身體和一個幸福的家。
2001年臘月初一,我因發真象傳單,被派出所所長和6名民警從集市上帶到派出所,他們還抄了我的家,結果一無所獲。9點多鐘民警楊××給我戴上手銬,讓我在凳子上坐了一晚。第二天早上8點才將手銬打開,這時手已被銬的發紫,還有兩道很深的紫印。後我被送進撫寧縣拘留所,拘留15天。
我丈夫忠厚老實,在我拘留期間,除了伙食費、照相費等等之外,派出所先後向他要了3次錢,第一次2000元,第二次1000元,第三次1000元。都是楊××一個人接的,沒有任何見證人和手續,都是晚上把我丈夫叫到派出所後要的。
在我回家的第二天下午3點,楊××一人闖進我家,惡言對我污衊,並把我丈夫叫到我家堆貨的倉庫裏,說要調(味)料,還向我丈夫敲詐500元錢(一包各種調料價值30多元)。我當時想起師父說的「窒息邪惡」,並背誦師父的經文「大法不離身,心存真善忍,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隨後我跑到外邊給所長打電話討公道。在我家門前大道上大聲喊到:「大家都來看看啦,警察大白天私闖民宅敲詐老實人,連地痞流氓都不如,給我解釋清楚國家哪條法律上有,誰叫你們這樣幹的?」圍了很多的人。不一會副所長潘維興帶領五名民警開車來到我家,把我勸進屋,把楊××帶走,惡人顯得十分恐慌害怕。事後我向鄉親們揭露派出所的邪惡,派出所所長氣急敗壞的揚言報復我。
我找他們講理,並告訴他們我們修煉法輪大法的都是好人,你們迫害我,我一點都不記恨你們,只勸你們不要助紂為虐迫害好人,那樣會遭到天理報應的,請你們相信法輪大法是正法。
事後派出所領導和警察楊××到我家賠禮道歉,退回3500元錢,還扣押1000元押金。
這場迫害給我家造成的經濟損失2000多元,尤其給我的丈夫和兩個孩子造成巨大的精神傷害。
在這裏我正告迫害好人的警察們:你們應該早日清醒,不要再幹傷天害理、見不得人的事了。善惡終有報是不變的天理。真誠的相告那些善良的人們,相信「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0/24/53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