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偉,51歲,凌源勞改分局局長,跟隨江氏集團迫積極參與害法輪功,是非不分,善惡不明,為了撈取政治資本,助紂為虐,竟不顧親情,以不惜犧牲自己的親妹妹為代價,採取卑劣手段,夥同其他惡人把修煉法輪大法的妹妹李潔以「去朝陽學習預算」為名騙至車上,直接送到撫順洗腦班進行迫害。
李元偉自99年7.20以來,直接參與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先後在熱水湯、朝陽教養院、凌源聯合中學、凌源發電廠辦洗腦班,指使凌河公安分局抄大法弟子家,綁架,勒索錢財,拘留教養大法弟子,刑訊逼供等各種迫害手段,對大法弟子及家人施加壓力,指使公安分局惡警用老虎凳給大法弟子上刑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