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份,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做了第一次複查結果有一腫瘤塊,醫生說等長大了做化療。
我複查回來開始學煉法輪大法,首先要以「真、善、忍」來要求自己,做個好人,更好的人,處處為別人著想。在空閒的時間煉功。我感到精力非常充沛,身體也感覺硬實多了,每天有使不完的勁,更主要我明白了許多人生真正的道理,懂得寬容待人。
學大法之前,我和兒媳婦鬧彆扭,我每月要100元生活費,為此我們婆媳就不說話了。學大法後,我主動向兒媳婦道歉,說我以後不要錢了,你們也不容易,現在我和兒媳婦關係特別好。
學大法三個月後,大約是9月底,我去做了第二次複查,做了CT、彩超,結果腫瘤沒了,一切正常,醫生都覺得不可思議,我心裏明白是法輪大法給了我第二次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