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正念闖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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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9日】2002年,由於資料點一位同修被抓,因通訊工具使用不當,造成多位同修被抓,我也被邪惡警察非法綁架近拘留所。拘留所裏有我們好幾位同修,她們有的關了幾個月,還有半年以上的。(按法律規定只能關15天)執法者知法犯法,邪惡警察對大法弟子根本就不講法律。

我想:我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在修煉過程中我們修好的一面越來越強大,並且師尊又賜於我們正法口訣,教導我們怎樣發正念,這都是強大無比的,是邪惡所害怕的,對舊勢力的迫害師尊是不承認的,我們大法弟子也不承認,否定它。我同牢房的幾位同修整點都發正念,平時背論語、洪吟和經文。從內心發出強大的正念,並請師尊加持,大法弟子此時不應該在這,應該在外面證實大法,救度眾生。就這樣正念正行18天無條件釋放。

2003年發真象資料,由於做事心、急心出來,被邪惡鑽了空子,綁架到派出所,當時一幫七八個惡警問這問那,我抵制它們。我有時講真象,有時盤腿立掌發正念,視若無人,心裏坦然。請師父加持,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心裏默背「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過了一會我睜眼一看,其它的人都不在了,只有一個在那找東西,我知道這是師父安排的,我走到門口一看院裏一個人也沒有,我就堂堂正正的走出派出所。正好一輛出租車在門口等候,就這樣前後不到兩個小時正念闖出又匯入正法洪流中。

要減少損失,我們大法弟子必須從法理上提高認識,洞悉迫害的本質,讓自己神的一面主導自己,也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師父的要求:「用神的正念正行」圓滿我們的史前大願。(最後一段引用明慧週刊107號《從「神的路」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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