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裏,勞教所警察把抓進來的法輪功學員分為「甲乙丙」級。堅定修煉的大法弟子被分作丙級,勞教所幹警可以隨意罰分,100分相當於延期一天,如兩個法輪功學員互相間多說幾句話就要罰分,延期關押迫害。
每天5:55起床,然後一直幹到晚上9:30.幹的活兒是給外銷產品加工,如:給拖鞋和提包上縫珠子。每人定量,必須完成,有人午餐時間都沒有,加班加點,很多人因勞累手變畸形。如果不小心手受傷流血污損了產品,要賠償,還要自己出錢買藥和膠布等。勞教所從中剝削得到大量金錢。
堅定修煉的大法弟子往往被送到教育隊,使用兩個人貼身「夾控」一個法輪功學員的方式進行迫害,如果偶爾「夾控」的人離開學員一米遠外,就要被「罰分」。有個叫崔玉的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拒絕轉化,曾絕食抗議迫害,結果被灌辣椒水,30多歲的人已被摧殘得頭髮都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