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為了向政府說明法輪大法教人向善的實際情況,董俊明去北京上訪,卻遭到抓捕,隨後被送到秦皇島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一個月。
2000年10月,去北京時,董俊明在天安門廣場看到幾個年輕人在打一名婦女,臉上都是血,小董正義凜然喊了聲:「不許打人!」旁邊還有好幾個不相識的人也跟著喊;「不許打人!」董俊明高喊:「法輪大法好!」幾個便衣警察圍上小董,毆打他,把他拽上警車。後來,董俊明被本地公安局接回,再次被非法關押到秦皇島第二看守所,時間達一個月。
2001年6月,董俊明在上班時,秦皇島第二看守所原指導員魏某和其同事兩人找到他,說是了解情況。董俊明根據當時在二看的情況如實回答,可是魏某兩人不信,隨即對小董大打出手,打了20多拳,他的臉被打得紅腫、牙出血。打完人,他們卻沒事一樣的不了了之了。
2001年7月初,董俊明單位領導欺騙他說是開會,小董知道了要抓他的真實情況,只是不知是送洗腦班還是拘留所,董俊明被迫離開家,抵制迫害。幾天後,董俊明被秦皇島市北戴河公安分局抓捕,北戴河公安分局警察和秦皇島原公安二處政保科科長周連國帶兩隊人,分別對小董在秦皇島市裏的家和在北山分校的臨時宿舍抄家。臨時宿舍被抄是在家人不知的情況下非法而為,是學院保衛科的呂廣新代簽的抄家清單,致使丟失了很多物品。惡警將董俊明送交秦皇島公交分局,在那裏小董遭到毆打,上繩三次,酷刑折磨使小董的胳膊在其後麻了一年左右。
2002年春,董俊明單位領導再次找他,逼迫他放棄自己的信仰。休息日不讓他回家,學院還與市610勾結,找了幾個猶大做轉化,做了幾天無效後,他們把董俊明關進秦皇島白塔嶺一個賓館裏繼續迫害,幾天後才放人。
2002年夏,董俊明單位領導又一次找他,逼迫他放棄修煉大法。董俊明有家難回,被迫流離失所。
2003年6月,在秦皇島610和山海關公安相勾結對大法弟子的大抓捕中,董俊明再次被抓,秦皇島的邪惡將董俊明送進臭名昭著的河北唐山荷花坑勞教所。(董俊明已於2004年3月底,因身體情況被保外就醫。)
董俊明的妻子大法弟子王樹梅,在家照顧幼小的孩子,沒有工作。在丈夫董俊明2002年流離失所後,受到小董所在秦皇島河北科技師範學院的迫害。為了抓董俊明,學院領導指派單位保衛科的人在小董家周圍監視。2002年9月底的一天早晨,王樹梅推著自行車帶孩子出去,被守在門口的學院保衛科的人糾纏。過了一會,開來一輛白色的汽車,從車裏下來秦皇島610的人(市公安一處警察),說要開「十六」大了,讓強迫王樹梅到邪惡的昌黎洗腦班強行轉化半個月,要將剛3歲的孩子送唐山農村小董的父母家。
王樹梅被迫回家送自行車,進家後她想把門關上,學院保衛科的人不讓,她進臥室把門鎖上(暗鎖)。王樹梅抱著孩子到陽台上,對要抓她的人說:「我今天哪也不去,孩子這麼小,沒和我分開過,自從小董走後,你們就不停地騷擾……」就這樣僵持了有半個小時。突然惡警將門踹開,蜂擁而進,公安一處處長王憲增大罵王樹梅,還揪住她的頭髮,他們把驚恐的孩子搶走,將王樹梅雙臂在背後戴上手銬,拖到客廳。為了怕她出聲,惡警們用手巾塞進王樹梅嘴裏,她吐出來,王憲增又塞進去,還用不鏽鋼湯勺把兒往王樹梅嘴裏使勁塞,小王的頭髮被拽掉許多,不知哪兒流出的血滴在衣服上。當時有很多鄰居圍觀。就這樣,在2002年9月30日左右,因抓不到丈夫,妻子王樹梅像人質一樣被非法綁架到秦皇島昌黎洗腦班。直到2003年8月29日才放人。
在昌黎洗腦班10個月的非法囚禁中,為抵制惡人使用卑劣手段迫害好人和抵制強制公民放棄自己信仰的非法行為,王樹梅多次表示抗議,不吃飯就被強制灌食,她的鼻子被插出血。
1999年5月出生的寶寶,來到世間沒幾個月就趕上了這場對幾千萬善良人的無辜迫害。善良本分的父母多想給孩子一個溫暖、快樂的童年。可是卻只因父母憑良心講真話、不放棄教人重德向善的信仰,便遭受了令今天的人們難以置信的綁架、抓捕、關押、酷刑,可這一切都是千真萬確的事實,這也是江氏集團為甚麼害怕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為甚麼怕中國人民知道真相的原因,如果中國人民知道了真相,這場邪惡的迫害就不會再繼續了。
母親王樹梅被綁架的一幕,給3歲孩子的心靈造成了極大傷害,嚇得二十多天晚上睡覺時從夢中驚醒,哭鬧不止。見到小汽車就以為是抓人的,嚇得往爺爺奶奶懷裏鑽。孩子還把陌生人當壞蛋,外地不認識的親戚去看她,嚇得孩子哭著找奶奶。
在學院保衛科呂廣新帶人送孩子的時候,董俊明父母拒收,可他們用錢收買小董父母,說每天給20元錢,並立下字據。可是給了些天錢後就不再給了。董俊明父母都是60多歲的人,無生活來源,帶著孩子出去嘣爆花(食品)度日,不分季節從早上6點出去,晚上天黑才回。孩子睏了,就在放工具的小手推車上睡,來了生意,就把孩子放在石板上睡,孩子被凍得經常念叨腿疼。
原本和和美美的三口之家,就因為江××的殘酷迫害,而遭受了有家難回、妻離子散的災難。現在世界各國以「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等,已將江澤民及其幫兇送上法庭,海內外大法弟子還在堅持不懈的向世界人民講清真相、揭露迫害,江澤民及其幫兇必須接受來自道德法庭和法律法庭的雙重審判。常言道:善惡終有報,任何人都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何人對他人犯下的罪過都要償還。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5/12/479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