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政府和警察,不是把精力用在保護當地善良的群眾,為民造福,而是用在鎮壓「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群體,我感到困惑、悲哀、滑稽。
我經常看到法輪功人送到家門口的真象傳單。「天安門自焚案」、「傅怡彬殺人案」、「陳福兆殺乞丐案」等,都是江澤民集團為了鎮壓法輪功而進行的栽贓陷害,用謊言欺騙民眾,挑起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以維持它的鎮壓,咱們想想江澤民之流是多麼惡毒啊!我們都知道,煉法輪功的人是絕不會自殺和殺人的。
自99年7月20日至今,我們紀台鎮已有8位煉法輪功的被勞教,40多人次被拘留,近200人次被鎮政府非法關押在鎮電影院或村委,煉法輪功的先後被罰款40多萬元,其中最多的一戶被罰款近3萬元。對煉法輪功的動用電棍電擊、冷凍、膠皮警棍毆打、木板木棍打、用手搖電話機過電、不讓睡覺、蹲馬步、鼻頭插點燃的煙頭、裝麻袋紮起口毆打、抄家、用遊街、用遊街方式侮辱、高額罰款等手段來摧殘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群體,讓我吃驚,但我相信,你們中的個別人是絕對能做出來的。其實法輪功人到底是一群怎樣的人,我想你們和他們打了這麼多年交道,你們應該是清楚的。現在社會上的大部份人都能認識到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他們是冤枉的。
作為政府人員,你們應該都是懂法律的,可是在對待法輪功的做法上卻都是違法的,法輪功人被剝奪了人身自由,連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的權利也被剝奪,甚至連說句真話的權利都被剝奪。為甚麼要對這些好人這麼敵對呢?要是治理社會這麼用勁,要是懲治腐敗這麼用心,要是維護國家安全這麼專業,那我們的國家該多好!
希望那些還有良心的政府官員和警察快些醒悟,不要再幹助紂為虐的事。人做了壞事,不會因為是別人指使就不用承擔責任。
法輪功確實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如果我們的社會都能像他們那樣:不貪、不佔、不腐敗、不說假話、不損害他人。那我們的國家必定國富民強!煉法輪功的人都是我們的同胞,他們所做的一切就是讓每一個人都了解事實真象,別去做惡人,他們就想有個安定的修煉環境。作為人民的政府,不但不能保證他們作為人的基本要求,反而要打壓他們,難道你們不羞愧嗎?
請你們不要再做打壓法輪功的打手,多做些積德行善的事,要無愧於「人民警察」的稱號,要做一個有良知有正義感的人,給自己留條後路吧。我相信善良的人們是知道如何正確對待法輪功的。